红网长沙11月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吴和健 实习生 董梦璠)11月7日,长沙车站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因为一时贪念,22岁的刘丽(化名)在自动取款机上取走了别人银行卡里的3200元钱,虽然事后投案自首,且把钱如数退还,但仍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5日上午9时许,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刘丽路过长沙火车站售票大厅时,准备到自动取款机取钱,没想到排在她前面的人忘记拔卡,而她很快在自动取款机上继续操作,将卡里的3200元钱取走。
6日,民警查明了刘丽的身份和犯罪事实,和她取得联系后,她选择去派出所投案自首。
来源:红网
作者:吴和健
编辑: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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