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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出租车改革座谈会:建议提高网约车准入门槛

来源:红网 作者:周王宁馨 刘玉先 编辑:李艳华 2016-11-09 22:28:4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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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长沙市出租车协会召开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融合发展”座谈会。

  红网长沙11月9日讯(实习生 周王宁馨 时刻新闻记者 刘玉先)今天,长沙市出租车协会召开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融合发展”座谈会,针对10月27日公布的3份出租车行业改革政策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听取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网约平台公司、乘客、从业人员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

  现状: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基础,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发展城市交通运输的总原则,出租汽车行业只是公共交通的补充,其改革创新的成败将影响公共交通发展的推进。

  “资料显示,目前每辆公交车每天运送的客流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以上,除去城市地铁,估算网约车对此的‘贡献’不低于8%。”宝俊巴士副总经理马文林认为,低价网约车分走客源,造成公交队伍不稳定,让公交企业的经营更为艰难。

  “一辆公交车的运载量相当于15辆网约车,过多的网约车无形之间也增加了城市道路负担,加剧了道路拥堵,乘客出行时间成本加大。”湖南巴士副总经理吴定均建议,长沙作为公交都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要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提高城市公交服务的地位。同时明确网约车“高品质、差异化”的定位,合理调控网约车规模和价格。

  “必须对整体的运力规模有管控,否则从业人员在无法自由定价、运力过剩的情况下,将很难养家糊口。”城市交通专家徐康明认为,由于出租汽车运输能力不可储备、经营场所不固定、随机消费和供给时空限制的行业特性,必须对出租车数量加以管控。

  徐康明说,进行价格、数量管控,就会出现“打车难”的问题。但如果放开管控,放任出租车行业发展,则会摧毁整个客运体系,危害更大,所以,出租车行业城市运力规模必须可控,解决城市拥堵的“不二法门”就是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专家:巡游出租车为主 网约车为辅的发展模式

  资料显示,目前,长沙市公交车数量约为5170台,站点遍布长沙各处,另有城际、地铁、长途班线、磁浮等,传统出租汽车拥有8166台,各平台注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42万台以上。

  10月27日,长沙公布了《长沙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网约车准入条件有“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或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

  湖南龙骧出租车公司代表建议将此改为“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并且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或者改为“车轴距离不低于2700毫米或车辆价格15万元以上”。该代表表示,提高网约车准入门槛的理由是,网约车与巡游车出租车,应该实现差异化经营,网约车应考虑乘客的安全和舒适度。

  对此,网约车平台也有自己的看法。首汽约车与会代表认为,网约车应坚持“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定位,与巡游出租车形成差异化公平竞争。因此,网约车准入门槛应该考虑乘客的空间需求、安全需求以及舒适需求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神州专车与会代表也表达了同样观点,该代表认为,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对网约车准入门槛太低,不但不能满足个性化需求,还会冲击原有巡游车,造成交通拥堵。

  为更大程度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人身安全,座谈会代表——高级技师谭天齐建议,网约车配备安全气囊应规定不低于4个气囊,兼顾前后座乘客安全。此外,“车辆具备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是当前机动车的基本配置,此条件应当保留。

  对此,徐康明认为,应坚持巡游出租车为主,网约车为辅的发展模式。只有这样一种格局,才能维护行业各方利益平衡。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是要确保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的融合发展,让两种业态发挥各自的优势。既不能用监管壁垒扼杀网约车,也不能让资本壁垒消灭巡游出租车。应采用“分类分层”的监管机制,让两种业态错位发展,巡游出租车继续实行价格管控和数量管控,让其继续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而网约车定价可比巡游车高出一定比例,作为巡游出租车的补充,最终形成错位经营。

来源:红网

作者:周王宁馨 刘玉先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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