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1月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彭艳)11月4日,宁乡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姜某霞决定逮捕,依法以涉嫌窝藏罪对高某、周某明决定逮捕。
今年10月12日,犯罪嫌疑人姜某霞因不满邻居文某英在其菜地里装摄像头,在拆除中与被害人文某英及其女儿姜利某、姜满某发生争执。后犯罪嫌疑人姜某霞用管杀将三人捅伤,其中姜某华被当场捅死,犯罪嫌疑人姜某霞逃离现场。
犯罪嫌疑人姜某霞之后联系上高某、周某明,两人在明知犯罪嫌疑人姜某霞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为其提供食物、衣服、手机卡、交通工具等帮助,设法帮助姜某霞逃跑。
10月24日,高某在接应姜某霞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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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彭艳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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