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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夏君香 2016-11-10 17:58:5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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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0日至8月20日,省委巡视第七组对省农科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9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农科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9月11日,院党委召开会议,对反馈的问题及意见逐项逐条逐句进行梳理分解,分析产生的原因,讨论具体问题的整改步骤,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务求实效的原则,按照省委巡视的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9月12日,院党委印发《关于省委巡视第七组巡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成立以党委书记柏连阳为组长,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邹学校,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单杨为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成员的落实省委巡视第七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柏连阳同志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牵头落实17项专项整改任务。为切实履行好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柏连阳同志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都是利用周末时间召集班子成员会议商讨,在课间或晚间通过电话督促等方式落实整改事项。院党委先后7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

  (三)明确任务目标,有序推进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省委巡视第七组提出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意见,以4大类问题为主干,进一步梳理出29个大项,制定出56条具体整改措施,做到一一对应,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在整改过程中,院党委既坚持立行立改,又坚持着眼长远,在优化规章制度的同时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开展综合治理,保证了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二、把整改落实当成一项系统工程抓细抓常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立行立改、统筹推进、从严落实整改任务。

  (一)管党治党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虚化,‘四个意识不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的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的国家杂交水稻综合试验基地建设中土建工程和电力工程项目,作物研究所“湖南省甘薯原原种扩繁基地建设项目”重大事项不经党委会讨论问题进行了如下整改:由院纪委牵头,对三个项目进行了调查,确实没有经院党委研究,院党委对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作物研究所班子进行了集体谈话。召开了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严格执行院党委、行政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如实上报有关情况,及时提交党委决策。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的对《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全国“科技三会”学习不及时,重视不够等“四个意识”不强问题进行了如下整改:一是深入贯彻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发放了《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单行本1000本,院属各基层党组织对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再次学习。组织专题学习2次,其中院党委书记柏连阳上专题党课1次,请省纪委法规室副主任李良勇同志作专题报告1次。组织观看了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中纪委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组织《准则》、《条例》闭卷测试1次。二是结合我院实际,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科技三会”精神。党委书记柏连阳分别向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青年科技人员2次作了“科技三会”专题辅导报告。院属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了全国“科技三会”精神,并集中组织观看了由科学技术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十集纪录片《创新之路》。为加大科技创新和我院学科发展,9月21日和11月5日,先后23位邀请院士来院座谈,献言献策。三是及时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10月28日和11月7日,院党委组织及时学习了中共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四个意识”。

  2.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不到位,思想政治建设有待加强问题,重点从六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会议再部署。8月30日,院党委书记柏连阳组织召开全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9月19日,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邹学校再次组织召开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每个步骤都不能少,台账、资料要齐全。二是组织督查小组,于9月中下旬对全院各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开展了全面的督查。三是开展多形式的学习活动。全院31个党支部(总支、党委)全部完成了“两学一做”第三专题的学习。信息所党支部举办了道德讲坛,省农学会党支部在通道县组织开展了“重走长征路,进行新长征”党员主题活动。许多党支部组织了赴王震故居、秋收起义纪念馆、韶山参观,以爱国教育、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等方式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10月28日,院党委组织了第四专题“讲奉献、有作为”的学习,邀请了河北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武宇清来我院宣讲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学习李保国同志心系群众、扎实苦干、奋发作为、无私奉献的精神。四是测试考核。10月13日,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测试,每个党支部抽查了5-8人,共155人参加测试。五是规范台账记录。召开了院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组织委员专门会议,就规范台账记录进行了集中培训。六是用身边的典型教育人。在全院广泛宣传见义勇为“湖南好人”喻志星同志先进事迹。举办了院优秀共产党员肖放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以身边鲜活的事迹感召每名党员。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有的基层党组织不按时换届、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进行了如下整改。一是认真做好了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11月4日、11月7日,院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党委和院机关党委完成了换届选举。二是加强了党支部书记的培训。组织5名党支部书记参加了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2016年下半年支部书记轮训班,按省直工委要求,明年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将全部进行轮训。三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组织召开了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印发了党员发展程序等资料,加强了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的指导。对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不规范的后勤服务中心党总支进行了批评,对支委班子进行了集体谈话。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的党员党性意识不强,没有按规定缴纳党费问题进行了如下整改:深入开展了全院党员党费清理,共有639名党员共补缴党费37.79万元。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的存在党员失联问题整改如下:认真组织开展失联党员全面清查,摸排失联党员6人,主要是因出国留学或工作后,长期没有回院工作,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按党内规定对失联的6人进行了除名。

  3.关于“‘两个责任’履职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层级分解“明”责。根据院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及其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委班子、纪委班子,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党支部书记、支委班子7个层面43项具体责任。二是警示约谈“促”责。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部门“一把手”进行了约谈。三是组织开展述廉评议。选出12名正处级干部集中述廉评议。四是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考核。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的监督力量薄弱问题整改如下:院党委已为纪检监察室增配了1名副处级干部。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的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由院纪委牵头,从如下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对违纪问题进行追责。对个别财经意识缺乏,疏于财务管理,未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违规使用科研项目经费的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认真做好信访件的处理。对省委巡视第七组交办的22件信访件,进行了专门调查、核实、说明和处理。三是认真清查领导干部兼职。有4名兼职取酬的领导干部将兼职报酬41.12万元全部上交院财务。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进行了如下整改: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二是对院属各单位2013年至2015年发放的绩效和福利进行了清查,对超出核定总额部分,分单位交纳调节基金361.77万元。三是严格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制订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机关本级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对院办公室分管接待业务、公车管理的负责同志、财务处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门谈话,严格公务接待活动和公车使用。

  (二)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存在廉洁风险方面的问题

  4.关于“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的植保所、蔬菜所存在虚列项目经费问题,进行了如下整改:一是纠正了植保所虚列支出29.99万元用作修购基金,已退回原项目,并要求必须规范管理,专款专用。二是清查纠正了蔬菜所虚列项目经费。对蔬菜所课题购买农药、化肥款虚列43570元,全部由所领导班子成员退回,划归原课题使用,并对蔬菜所班子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三是加强管理。由院科技处牵头,开展了对全院科研经费的全面督查,修订完善了院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的科技处、杂交水稻研究中心违规提取管理费问题进行了如下整改:对院科技处提取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万元管理费已退还项目,2015-2016年新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再提取管理费。院杂交水稻研究中心超标准比例提取的管理费,高于标准的部分,已全部返还课题组。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的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科研经费开支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如下整改:2015年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在科研项目经费的会议费违规支出,用于购买礼品、食品及土特产的开支,超标准发放的劳务费,均由相关个人承担,费用共计85880元,已退还原科研项目。

  5.关于“土地资产管理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的违规租赁给大汉集团土地问题整改如下:同土地租赁方大汉集团有关负责人进行细致的沟通与协商,明确补充协议,实行租金递增,在原来的租赁金上,从第十三年起每年递增5%,第十八年起每年再递增5%,共计增加租金约240万元。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的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土地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整改如下:对2006年院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与湖南雄天房地产公司合作建设“杂交水稻国际大厦”,欠款1280.45万元没有追回问题,由院杂交水稻研究中心、院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依法依规进行追回。目前,已诉讼至芙蓉区人民法院,聘请了律师,于2016年11月8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的部分出租、合作利用的房屋、土地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如下:一是开展了全院资产利用清查。印发了《关于“规范房屋土地管理,建立统一管理台账”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全院房屋出租、土地合作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建立了管理台账。二是严格统一资产管理。对原有《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房屋、土地合作利用管理的暂行规定》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全院房屋、土地的合作开发与租赁由院实行统一管理,防止资产流失风险。

  6.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基建超预算”的整改情况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的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科研基地建设和办公楼维修、园艺研究所花果大世界工程应招不招问题整改如下:一是进行了核查。院纪委对几个项目进行了进一步调查。湖南杂交水稻中心石塘铺科研基地建设没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2008年5月完成并交付使用。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办公楼维修也没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2006年6月至11月完成。园艺所科技示范基地年久失修,于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由园艺所自行自筹资金、自行询价,分10次完成基本建设。二是提醒谈话。院党委根据院纪委的调查认定,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两项工程严重违规,存在极大廉政风险,但发生时间在2008年以前,院党委对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党委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院纪委对园艺所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明确告知园艺所对于超过5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均需要提请上级主管部门,例行招标程序。三是制定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本级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的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的国家杂交水稻综合试验基地建设违规招标问题整改如下:院纪委进行了核查,该基地建设是按有关规定采取代建制,符合有关规定程序流程。为防范廉政风险,院党委对杂交水稻中心班子进行了约谈,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建设,严格要求自已。

  对省委巡视第七组指出的创新大厦工程超预算、造价过高问题整改如下:院创新大厦建设过程中,由于湖南省气象学校国家气象站升级建设对周边建筑物限高原因,工程预结算金额7014.17万元,工期延误损失费1168.2万元,工程实际总造价8182.37万元。折合建筑成本4352.23元每平米,远高于同期中心实验大楼工程建筑成本。院委托湖南宏达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出具了咨询报告,因原设计、原高度采购的钢筋、混凝土、模板等材料,地下室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地下室防水、抗裂、抗浮等工程,以及人工、运输、消防等因素,累计计增加造价1398.71元每平米。院党委反思,对工程建设变化情况估计和应对不足,在以后的基建管理中,加强规划设计、选址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项目造价,确保基建投资效益最大化。

  (三)组织纪律观念不强,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

  7.关于“对科技人才培养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鼓励转岗。鼓励“双肩挑”管理岗位的专家转入专业技术岗位,专心科技创新,有6位处级干部已转入专业技术岗位。二是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制定印发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青年英才奖励办法(试行)》。

  8. 关于“‘近亲繁殖’现象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实行岗位回避。将院领导、57名处级干部的配偶或亲戚调整到与本人工作不相关的岗位。二是严格执行凡进必考。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规范招聘工作。

  9. 关于“违规提拔干部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对1位破格提拔的副处级干部,按照2014年省委组织部《关于“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和省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审批工作的意见》,重新确定该同志的任职时间,清退提前5个月领取的高于正科级的工资待遇。

  10.关于“干部交流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各项专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统筹干部选拔任用。二是着力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对到今年年底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24名处级干部,制定了转岗交流方案,有6位同志已交流到新岗位任职,6位同志转为专业技术岗。三是突出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已启动4名年轻干部选拔工作,引进70年代初出生的年轻干部1名。

  11. 关于“在编不在岗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依照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相关规定,修改完善现有的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规范全院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与企业合作开发的行为;二是对18位待岗人员加强了科研辅助技能培训,逐步安排到科研辅助岗位。三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按相关程序解除了2名长期不在岗职工的人事关系。

  12. 关于“编外聘用管理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全院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和人事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提高依法用人意识。二是全面清理编外聘用人员。科学核定工作任务,清退了2名工作任务不饱和的编外聘用人员。三是制定印发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全院编外用工行为。

  13. 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

  委托省委组织部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不实的4位同志个人事项报告进行核查。有2位未如实报告的为单位原因,由单位进行了处置。对未如实报告的2位同志实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其退出个人股份。

  14. 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的整改落实

  对全院干部档案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材料缺失的,进行补充,已完成35份材料不齐的干部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工作。院党委决定增配1名档案管理人员。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严方面存在的问题

  15.关于“深入调查研究少,帮助解决群众困难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开展知民情,解民忧活动。公开院领导与单位负责人电话号码,主动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通过对接我院所在的东湖街道、龙马社区,加快对院职工小区、农贸市场、红园路、湘研路提质改造,全院垃圾清运工作移交、垃圾站建设、片区排污管网入网以及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二是调查研究制度化。明确院领导主动到各研究所、基层、农村调查了解“三农”情况,要求院所领导全年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时间不得少于三分之一,每人每年完成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党委书记柏连阳、院长邹学校分别于10月16日、10月10日再赴院对口扶贫村永顺县芙蓉镇响塘村调查研究精准脱贫工作。三是找准职工需求切入点。对各研究所(中心)反应强烈的文明单位创建意愿,对全院进行了文明创建指导,推荐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土壤肥料研究所、后勤服务中心、农业经济和农业区划研究所、蔬菜研究所、园艺研究所、农业信息与工程研究所7家单位申报了省直文明单位,由省直机关工委领导来院进行了考核验收。

  16.关于“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服务力度不够”的整改落实

  一是在原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科学修订,形成了审议稿。二是出台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兴农奖奖励评审办法》,并于10月9日组织召开“科技兴农奖”工作会议,审议了推荐2016年度全院申报“科技兴农奖”项目11个。三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杜家毫任省长时来院讲话精神。向全院下发了时任省长杜家毫8月22日来院重要讲话,同时召开副处级以上干部会议,由党委书记柏连阳传达讲话精神,深化对“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三个百千万工程”的认识,各支部结合“三会一课”,组织科技人员进行了“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把成果留在农民家”大讨论。

  17.关于“生活纪律要求不严,不正之风仍然反映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反映的水稻所科技人员出国期间问题进行了复核处理,对当事人进行了再教育谈话,责令当事人作出深刻的反省并作出书面检查,深入检讨。二是对反映上班时间打牌的院领导,院党委对该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该同志认错态度很好。为杜绝打牌赌博现象,院保卫处会同东湖派出所,对农科院院区内的麻将馆、棋牌室进行了巡检。

  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一)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坚决把后续整改工作抓牢抓实,坚持整改机构不撤、班子不散、力度不减,坚决杜绝“船到岸、车到站”的思想和“过关收场、完事大吉”的心理。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督促责任单位健全工作机制,杜绝再度发生。对于需要时间整改到位的,全程跟踪督办,倒排工序,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分析原因,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动真碰硬严问责,落实“两个责任”。抓好省农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的落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院、所党组织和领导人员“四个意识”。在推进巡视整改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在工作部署、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健全具体制度和保障措施,通过“签字背书”、“两个责任”双报告、约谈和诫勉谈话、抓早抓小、“一案双查”、专项检查、加强结果运用等方式,使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推动形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院纪委深化“三转”,紧紧围绕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的协调、推动和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加强责任追究,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既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责任扛起来、立场硬起来、纪律严起来。

  (三)固本强基重治本,构建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巡视成果,将巡视整改与完善现代科技强院建设结合起来,依法依规治院、从严治院,扎紧制度篱笆,堵塞管理漏洞。按计划推进相关制度修订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完善重大项目建设、采办招投标等方面制度,确保制度有效管用。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把制度上升到纪律高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绝不允许打“擦边球”、搞“越位”,坚决杜绝“破窗效应”。对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查处,确保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4690933,13908488979;电子邮箱xzy921@163.com。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夏君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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