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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夏君香 2016-11-10 17:58:4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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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20日至7月20日,省委巡视第八组对湘潭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9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湘潭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少数党员干部党员意识淡薄,党的基础知识缺失现象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详细的集中学习与自学计划,切实抓好“学”这个基础。党员校领导、二级党组织书记和委员各联系一个支部,开展讲党课活动。二是组织学生党员组队参加了全省“两学一做”电视知识竞赛,举办了全校学生党员“两学一做”知识竞赛和党的基础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三是组织全校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分批进行了党的基础知识测试,教职工党员平均分91.88分,学生党员平均分80.96分。

  2.关于党员不足额或不及时交纳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和《关于清理核对和补交党费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党费收缴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宣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截至10月31日,已有1242名党员按时足额补交了党费,离退休党员中已有156名党员自愿补缴党费。三是细化了党费缴纳基数项目,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和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备案。四是制定了《湘潭大学党费收缴工作方案》,明确要求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已从2016年7月起执行。

  3.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领导力量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超过20名党员的85个党支部中:56个学生党支部已增设为60个党支部,增设了154个党小组;13个教职工党支部已增设25个党小组。对于超过20名党员的16个离退休党支部,11月上旬将根据离退休党员的特殊性进行调整。二是配备专职党务干部。3个学院已配备专职党委副书记,2个二级党组织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委员。三是配强教学院系党组织书记。今后在选拔二级党组织书记时,将进一步加大对党务能力、管理素质以及教学科研任务方面的综合考察。

  4.关于基层党组织党员管理松散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查找失联党员,已通过多种方式与绝大部分失联党员取得了联系,所有联系上的党员均已按有关程序办理接转组织关系和补交党费等手续。二是为部分党员补齐完善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三是补齐了部分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

  5.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向组织生活制度没有落实到位的17个党支部下达了整改通知,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严格落实和执行了组织生活制度。三是严格执行督查、考核与通报制度,党支部按期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各二级党组织及时做好督查、总结与及时上报工作。

  6.关于存在违规发展党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13年至2014年6月,毕业前3个月发展学生党员35人;2014年6月之后没有在毕业前3个月发展学生党员。今后将严格遵守上级文件精神与要求,按计划、程序和标准发展党员,坚持学生毕业前3个月不发展党员。二是对入学后私自在其户籍所在地党组织入党的学生,未承认其党员身份,未接受其党组织关系转入的申请。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入党动机不纯的学生,组织学党章党规,学习党史,加强教育,以学促纯,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关于学校党委研究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强化校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提高对各职能部门和院系的统筹协调力。二是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增加对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议题的讨论研究。9月7日以来,党委会2次讨论了3个意识形态方面的议题,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三是拟定了《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制度,从制度上、机制上确保政治理论学习的经常化、长效化。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新闻舆论引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拟定了《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湘潭大学新媒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切实抓好意识形态阵地。

  8.关于抓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发挥离退休老师资源优势,加强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力量,邀请了曾子其等离退休老同志为青年学生上党课团课10余场次,切实增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效。二是2016年新进学生辅导员7人,马克思主义学院新进教师7人。三是选派从事思政工作和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教师(18人次)参加全国、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培训班;在新进教师岗前培训中,注重思想政治和理想信念教育,着力提高广大教师,特别是意识形态和思政工作队伍人员的素质与水平;承办第159期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来自全国58个高校的60名辅导员参加培训,我校3人参训。四是整合资源优势,召开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湘大基地特约研究员座谈会,就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研讨。整合平台优势,组织专家围绕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梦等主题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在《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刊物发表研究论文20余篇。

  9.关于意识形态事件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两名学生进行了处理。二是坚守课堂教学主阵地。将学科专业领域的重大成就和在国际上的重大影响等内容融入绪论教学里,上好开学第一课。开设“领航讲堂”思政课特色课程,校党委书记带头主讲。三是抓好理论宣讲和学生实践活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邀请专家作形势报告10场,为党员干部和学生上专题教育党课20余场次;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组织师生开展3次学习座谈会。四是围绕“两学一做”、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组织开展“百人大合唱比赛”“艺术作品联展”“祖国在我心中”等主题教育活动。五是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排查微博微信平台运营情况,登记造册,强化管理。六是加强对社科类出版物和成果发布的管理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项目与学术交流的管理,加强对各类宣传品制作、横幅的规范管理,对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活动严格把关,举办哲学社会科学讲座、论坛类学术活动50余场次,没有出现任何政治导向问题。

  三、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一些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从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主体责任以及校属各单位责任等四个方面对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从加强组织协调等多方面明确了纪委职责定位以及纪委书记、纪委其他成员的监督责任,建立了“签字背书”、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专项检查等制度。二是2016年党委中心组开展了5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党委8次听取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汇报。三是从严管理中层领导干部,加大对触线、犯规、屡教不改干部的监管与惩处力度。

  11.关于直属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存在层层递减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已将落实“两个责任”教育作为主要内容列入今年10-12月份承办的省委教育工委“处级干部进修班”授课计划中,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二是印发了《湘潭大学关于院(系、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议的若干规定》,强化干部责任与担当意识。三是对处级干部和教师党员违纪违规问题加强执纪问责,科学运用警示告诫、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手段,落实责任追究。

  12.关于纪委聚焦主业不够、履行监督责任存在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出台《湘潭大学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配备管理办法》,明确纪检委员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义务,对3个由党政正职兼任纪检委员的二级党组织进行调整,新成立的学院也配备了兼职纪检委员。二是2015年学校召开第五次党代会,产生了新一届纪委,纪委书记除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和协管审计工作外,没再分管其他工作。三是积极推进“三转”。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5个,原则上不再参与校内举行的基建、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活动和例行性招生考试、人事招聘等的现场监督。制定了《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办法》。四是重新修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重点加强了公务接待活动中的监督检查,紧盯时间节点,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五是对10个未按规定落实党政一把手不分管财务的部门进行纠正,已全部整改到位。六是严格执纪,巡视整改以来,对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7人给予诫勉谈话,对14人给予批评教育。七是加大对工作纪律的检查。2016年9月以来,两次对25个机关、8个院系进行工作纪律检查,对有关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纠正。

  四、执行“六项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3.关于对中央颁布的党内法规条例的学习贯彻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集中学习。完成了3次“两学一做”专题集中学习。2016年共进行了7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其中6月19日至7月9日期间进行了2次,9月7日至今进行了2次。二是建立健全学习机制。拟定了《关于校处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办法》,完善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各二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组织指导、规范管理和督促检查。三是依托校报、校电视台、校园网、宣传橱窗、官方微博微信等校内媒介,围绕党章党规重点内容,制作了专题网页和宣传专题,加大了宣传力度,营造学习氛围。

  14.关于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湘潭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湘潭大学委员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湘潭大学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二是进一步强化了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对于提请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的事项,会前分管校领导与主管处长一起向书记或校长汇报,遇有重大事项,书记、校长共同听取汇报。三是修订了《湘潭大学党政工作规则》。四是修订了《湘潭大学督查督办工作办法》。五是召开了2016年暑期研讨会。

  15.关于少数党员纪律观念淡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提高党性觉悟,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二是严格按照党纪党规,依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完成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师生的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三是引以为戒,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网络、QQ群、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和舆情信息,做好研判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是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6.关于科研经费违规违纪问题比较多的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相关人员将74笔套取或虚报冒领的科研经费上缴了学校,对30笔分项支出超预算的经费支出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将纵向科研项目违规支出和不合理支出全部收回学校财务,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已制定《湘潭大学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三是结合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推进科研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17.关于基建工程和维修项目违规问题较多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印发《湘潭大学基建管理办法》和《湘潭大学基建维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二是加强了项目的前期论证管理,目前所开展的综合实验大楼、毛泽东思想研究大楼项目都经过了使用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多次论证;建立了项目立项投资金额预审单,细化了项目内容的投资金额,以防止“超立项经费”的出现。三是建立了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的校内会审机制,联合使用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综合实验大楼的施工图和预算编制进行审查,防止设计缺陷的出现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预算编制中工作量计算的遗漏。四是制定了校内变更管理细则,强化了变更审批的期限及要求。制订了基建项目主要施工材料的管理细则,强化了主要施工材料的验收环节。制订和完善了基建处日常行政管理制度。

  18.关于物资设备采购和管理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设备立项申报责任人和采购执行经办人的相应职责。二是按照省财政厅颁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依法实施采购活动,应采尽采。从2016年7月1日至今,学校根据相关规定需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共17项,总金额为826万元,均采取政府招标的形式实施采购。三是下发《关于报送物资采购计划的通知》,要求校属各单位报送采购需求,根据用户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再下达到各单位。从2017年1月开始,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实施采购活动。四是严格采购计划审批,采购人按要求填写仪器设备请购单,由请购人签名,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并注明经费来源。五是检查核实以往采购计划,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反思。

  19.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全校教职工2013-2016年6月发放的“明令禁止发放项目”进行了清理,已基本完成清退。二是已经全面清理创收提成经费,杜绝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现象。计划财务处已清退从代扣代缴手续费中发放的加班费。三是已制定《湘潭大学其他绩效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明确其他绩效津贴属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进行管理;规范其他绩效津贴的发放类型、资金来源渠道、发放标准、发放程序和发放管理职责。四是强化绩效津贴发放管理职责,将继续加强绩效津贴预算、发放审批管理。

  20.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巡视期间,两名兼职干部兼职取酬所得共计8.66万元已上交学校财务。二是已印发《湘潭大学领导干部社会兼职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兼职行为。

  21.关于“三公经费”违规开支问题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

  (1)公务用车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配备公务用车,3辆超配小车已于2015年前分批按规定拍卖,残值已上交。二是严格执行“用车审批制度”、“公车管理制度”及“车辆维修制度”等,用车经费显著降低。三是公车改革后,坚决按上级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方面:一是全面组织清理了2013年以来各院系、各部门招待费开支情况。二是对2014年-2016年6月违规在松涛山庄公务接待中上烟、工作日中餐饮酒、使用高档酒发生的费用,共计62万元,已经全部清退。三是对有关二级单位和部门工作期间中餐违规饮酒和超标准接待问题,发出处分通报。四是已收回机关单位2016年所有招待费预算余额,统一归口校长办公室管理。同时已收回机关单位附加业务费余额的50%,剩余50%只能用于开支用车费等业务支出。五是重新修订印发了《湘潭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堵住违规开支的“口子”。六是已印发《湘潭大学会议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办会计划和预算管理,合理控制数量和规模。七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八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学习领会规章制度精神的座谈会,专题解读,专题学习。九是2016年1-6月接待费支出为97.25万元,7-10月仅有14.23万元。

  (3)公务出国(境)方面:一是对违反规定延期回国问题,给予1人诫勉谈话,给予1人批评教育。收缴三起违规因公出国(境)费用80137.9元。二是已修订印发《湘潭大学教职员工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出国(境)管理。三是已制定《湘潭大学职工临时出国财务审批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和核销管理。

  22.关于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集中巡视期间,全校23个单位40人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已全部完成了整改。

  23.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违纪违规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3年以来学校严肃查处了2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典型案件,校纪委收缴了违规礼金,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并责成有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送礼者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要求全校教职工按规定执行事前事后报告制度,由校纪委统一管理。三是加大通报力度。利用网络、党政工作例会、宣传窗等平台,加强宣讲,定期通报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案例,提醒和督促广大干部按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四是严格实行抽查制度。针对教职工报告情况,随机到现场进行抽查,防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是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4.关于贯彻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规范、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修订后的《湘潭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范处级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工作。根据岗位性质与要求,综合采用民主推荐与公开竞争两种干部选拔方式,全面综合考察干部,杜绝以票取人现象。调整现行的干部竞聘测评计分模式,实行一人一票制。二是制定了《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统战部党校会议制度》,明确干部议题等重大事项要经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并做好详细会议记录。三是最近两批11名干部均经过了部务会研究讨论,形成了完整的会议记录,严格执行了干部考察预告与任前公示制度。

  25.关于干部结构不够合理,中层干部年龄相对老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湘潭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从制度上保证老中青梯次配备的干部任职年龄结构。目前,40岁以下的处级干部52人,占25%;女干部38人,占18.27%。二是2016年已交流调整正处级干部25名、副处级干部31名。

  26.关于人员编制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在编不在岗人员清查工作。二是做好在编不在岗人员出编工作。三是强化人员编制管理职责。成立人才工作办公室,承担高层次人才工作。安排专人办理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及时办理相关人员出入编手续。优化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流程。建立起人员编制管理台账。四是加强实名制数据库的维护工作,2016年12月底之前完成一次实名制数据库的核查。

  27.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干部档案中缺失的资料补齐并移交档案馆。完成了2014年、2015年全校教职工基本工资调标进档工作。二是通过个人写情况说明、调查核实、组织认定、个人签名确认等工作,对内容记载不一致、信息不完整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组织认定和档案补齐。三是已制定电子档案建设规划,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四是组织部、人事处、档案馆紧密配合,将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材料数据信息的采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28.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学习资料。二是完善了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三是已出台《湘潭大学关于院(系、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议的若干规定》,对院(系、教学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四是对违反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个人及时进行批评与纠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处理。

  29.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和因私出国(境)管理问题较多的整改情况。一是对违反规定延期回国问题,给予1人诫勉谈话,给予1人批评教育。收缴三起违规因公出国(境)费用80137.9元。二是已印发《湘潭大学教职员工出国(境)审批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国(境)申请、审批管理。三是由组织部集中管理处级干部出国(境)证件。

  四是执行工作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30.关于文件多、会议多,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多的问题未得到根本改变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文件多问题:一是修订了《湘潭大学公文处理办法》,从严控制各类文件。2016年9月7日—11月2日,全校下发文件数同比减少30份,同比下降54.5%。二是进一步优化了协同办公系统,着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切实减少纸质文件印发量。

  (2)针对会议多问题:一是修订了《湘潭大学会议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了全校性会议的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二是严格了会议周表的管理,确定原则上每月第三周定为无会周。其他一般事务性会议较去年同期明显减少。

  (3)针对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多的问题:一是全面清理已有的议事协调小组或机构,撤销合并25个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现余44个议事协调机构。二是明确除有上级明确要求或涉及学校重大或重要工作外,不再成立议事协调小组或机构。三是严格规范议事协调小组或机构的成立程序,凡校级议事协调小组或机构的成立,均需经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批准。

  31.关于工作纪律松弛,庸懒散现象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湘潭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加强对日常考勤的管理。二是进一步落实考勤工作管理责任,加强对《湘潭大学教职工月考勤情况汇总表》的审查。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及考勤检查工作。2016年9月、10月对工作作风及出勤情况进行了2次全面检查、3次抽查。四是启动考勤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工作。

  五是执行群众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32.关于存在违规收费,损害学生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教材费价差整改情况。已退校本部学生2013级教材费差价74.80万元、2014级教材费差价52.65万元,合计退费127.45万元;因学生已毕业离校,将兴湘学院2009-2012级教材费差价 34.97万元作调账处理,转入“贫困生助学基金”;已出台《湘潭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今后学校不会再出现多收教材费差价问题。二是关于新生生活用品费价差整改情况。对2013、2014、2015年入校的学生13095人共计退费37.98万元(含兴湘学院),余额2.2万元转入“贫困生助学基金”;从2016级新生开始,学校财务不再代收生活用品的价款。三是收取专升本学生报名考试费问题整改情况。2013-2015年间向专升本学生收取的报名考试费4.74万元,已调账转入“贫困生助学基金”;2016年起已停止此类收费行为。四是收取转学捐赠款问题。已退回违规经费29万元,余额已从基金会非限定性捐赠款中划拨至“贫困生助学基金”;2015年起已停止此类收费。五是兴湘学院变相提高标准收取学费问题的整改情况。对2014-2016年多收的兴湘学院2014级英语专业学费,已按4860元/人退费(每年1620元,共三年),退费方式为抵减兴湘学院2014级英语专业学生2017-2018学年学费,退费金额共计238140元。六是向国际交流学院国际交换学生违规收费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巡视组要求,已将收取的经费从“事业基金”中调账转入“贫困生助学基金”。七是原能源工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在2015年1月发生的部分班级将奖助学金进行二次分配侵害学生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给予1人诫勉谈话,给予2人批评教育,给予4名时任班主任批评教育。八是关于教材发展基金的整改情况。已将原来转入“教材建设基金”的21.01万元调账处理,转入“贫困生助学基金”。九是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做到学校所有收费均有据有法。

  33.关于解决学生困难诉求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新建宿舍7栋,总建筑面积为43164平方米;对原有学生宿舍进行了公寓式扩建改造。通过新建、扩建学生宿舍,我校学生宿舍总面积已达到了34311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由原来的7.85平方米提升到了8.98平方米。二是按照分步分批的方式实施学生宿舍空调安装工程,所有空调购买与安装经费由学校承担,采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已于10月28日在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计划2016年完成对供电线路已改造到位的学生宿舍的空调安装,2017年下半年完成余下区域的空调安装。

  34.关于校园存在安全稳定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突发事件较多的问题:一是2016年7月以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已4次专题研究讨论和部署涉及校园安全稳定的相关工作。二是完善工作预警机制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2016年已排查不稳定因素23条报校领导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全校性安全检查3次。三是严格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上报《情况反映》28篇。四是就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问题向地方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地方政府领导先后开展了4次调度、部署。

  (2)针对发案数较多问题的处理情况:一是整合安保力量。完成了对物业保安、巡逻保安、门卫人员的整合,提升了安保力量的整体防范能力,对各支人防力量进行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布局,加强巡逻和管控。二是突出抓好安全教育。成立了安全教育教研组,通过68场讲座完成对全体本科新生的安全常识普及教育。开设了3个安全教育选修课程,系统讲授各类安全知识。成立了学生安全文明宣传队,配合在学生中开展安全宣传,已组织防诈骗、防盗窃、禁毒、反恐等专题的宣传活动6次。制作了4期不同题材的安全知识宣传橱窗。三是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学生宿舍安装门禁系统39套,配套高清摄像头78个;更换防盗门3512张,安装了门禁感应锁。办公和教学楼区域安装门禁37套,配套高清摄像头74个,实行刷卡出入。在校园公共区域新增高清摄像头280个和“一键报警柱”6套。四是建立校园车禁系统,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出入校园。五是下半年治安案件发案数相对于上半年,特别是相对于2015年案件发案数明显下降。

  六是执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35.关于工作日中餐违规饮酒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学校各部门在松涛山庄2013年以来所有接待用餐进行清理,对清理发现的有关部门违规饮酒、上高档香烟,责成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清退,现已全部清退到位。二是下发了《关于对有关二级单位和部门工作期间中餐违规饮酒和超标准接待问题的通报》,对10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三是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其中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3名处级领导干部诫勉谈话,给予4人给予批评教育。四是重新修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重申工作日中餐不准饮酒的规定。

  36.关于少数党员干部精神懈怠、公款吃喝、打牌赌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明察暗访力度,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遵守工作纪律、公款吃喝和打牌赌博等行为。9月以来,校纪委联合组织、人事部门,紧盯中秋国庆关键时间节点,对学校25个机关单位和8个教学院系的出勤、内务等工作纪律进行了明查暗访,并及时通报了纪律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二是加强与地方公安、检察机关协作,加强对党员干部打牌赌博、吸毒、嫖娼以及其他违法问题线索的排查,未发现任何问题。邀请地方公安、检察系统到学校进行宣讲,教育和提醒党员干部遵纪守法。

  下一步,校党委将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和要求,始终保持思想认识不松懈、推进力度不减弱、整改要求不降标,扎扎实实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规范管理、转变作风、促进发展的过程,努力使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58292015;电子邮箱:jjh@xtu.edu.cn。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夏君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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