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辰溪县分站11月17日讯(通讯员 李永清 廖婉杏)11月15日,湖南省辰溪县龙头庵乡村民米某来到龙头庵司法所,请求调解与杨某因道路边堆放杂物引发交通事故的赔偿纠纷。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11月3日晚上22时许,杨某骑摩托车回村的途中,突然“唰”的一声发生了事故,摩托车被几根碗口粗的楠竹贯穿,导致杨某小腿受伤流血,后在龙头庵乡卫生院治疗。公路上怎么会出现一堆切口锋利的楠竹?原来同村的米某打算用楠竹建新房的基架,为了方便就将楠竹堆放在路边。11月14日,杨某出院后,要求米某维修摩托车被拒。随后,杨某与3名亲友一起去米某建房处阻工,并放话“如果你不修摩托车,别想建房!”米某这才来到龙头庵乡司法所请求纠纷调解。
调解中,米某认为楠竹放在公路边缘,杨某没有注意看路,自己已经垫付了医药费,修理摩托车绝对不出一分钱。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出,行车应该注意路面状况,但在公路上随意堆放妨碍通行的物品,若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通过说明道路交通法规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解释,米某表示愿意赔偿修理费1200元,即日付清。
来源:红网
作者:李永清 廖婉杏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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