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分站11月18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陈瑶)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额度不够怎么办?很多购房者都有这样的问题。近日,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县管理部了解到,今年八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印发《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民房贷买房又多了一种“两全其美”的选择。
组合贷款解决两难问题
唐女士两年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星沙买了一套房子,“因为额度不够,就提高了首付比例买的。”众所周知,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但额度有限;商业贷款额度高,但利率成本也更高。市民贷款买房缺少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
而现在,市民可以通过组合贷款解决这个两难问题。记者了解到,所谓组合贷款就是“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不足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时,可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由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联合发放,分别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利率计收本息。
多家银行发放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集中了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者的优势。不仅为市民贷款买房提供了一种方便又省钱的方式,还可以拉动市民的住房消费。目前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和长沙银行已经支持组合贷款,以后还会陆续拓展到其他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首套房最低首付两成,即可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住房贷款利率分别按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此外,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县管理部了解到,长沙县将按照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贯彻执行该政策,目前在长沙县还没有受理过组合贷款业务。
相关链接
组合贷款业务流程贷款申请
借款人购买自住住房,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稳定收入证明;
(三)核发有效的购房合同或产权证(现房、二手房适用),已支付占购房款总额20%以上的首付款发票或交易契税发票;
(四)借款人及其配偶个人征信授权书;
(五)管理中心、商业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贷款审批
管理中心、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对借款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核验申请贷款相关资料和证件、证明的真实性;
(二)核定贷款比例、额度、期限和利率;
(三)核查抵押物是否符合要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由商业银行审批,抵押物是否符合要求由担保公司审批确认。
合同签署
借款人组合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与管理中心、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文本。
抵押办理
借款人、抵押人(或售房单位)和担保公司凭相关资料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发放
商业银行收到担保确认函及放款计划下达书后安排放款。
(资料来源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
来源:红网
作者:陈瑶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