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分站11月25日讯(通讯员 曾旭辉 周盖雄 李丹枝)11月24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理道路交通安全犯罪案件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道路交通安全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并公布了宋某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等7起道路交通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交通肇事犯罪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全市法院一审审结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占全市法院一审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37%,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收案数量亦有增长趋势。2014年,全市法院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2件,2015年审结26件,2016年1月至10月已审结36件。
2014年1月至2016年10月,全市法院判决生效涉道路交通安全犯罪案件共591件602人。其中,交通肇事犯罪500件507人,危险驾驶犯罪84件84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6件6人,危险物品肇事罪1件5人。
在依法惩处违法犯罪的同时,全市法院更加注重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前赔偿的比例比较高,如大祥、双清、邵东、洞口等法院判决前赔偿比例均超过70%。此外,简易程序在道路交通安全犯罪案件审理工作中得到广泛适用。
在听取情况介绍后,新闻媒体记者就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该院副院长莫争春、刑一庭庭长周红旆等作了解答。
来源:红网
作者:曾旭辉 周盖雄 李丹枝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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