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11月2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通讯员 夏茜 邓赛)因为没赶上公交车,男子田东(化名)搭乘摩托车追赶好几站后,冲上车殴打了公交车司机。近日,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判决,田东需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经济损失7021.58元。
经鉴定,黄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法院审理认为,田东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生命健康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夏茜 邓赛
编辑:康晓乔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红网湘潭11月2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通讯员 夏茜 邓赛)因为没赶上公交车,男子田东(化名)搭乘摩托车追赶好几站后,冲上车殴打了公交车司机。近日,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判决,田东需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经济损失7021.58元。
经鉴定,黄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法院审理认为,田东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生命健康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夏茜 邓赛
编辑:康晓乔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