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1月2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罗雅琪)11月28日下午5点左右,芙蓉北路派出所户籍室,刘阿姨拿到了新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办下了女儿李倩(化名)婚姻状况信息变更,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终于由“未婚”更改为“已婚”。这一变更,让刘阿姨跑了四趟派出所,“加上去单位开证明材料,我一共跑了7趟”。
刘阿姨的女儿李倩,在英国读研之后留在伦敦工作,去年2月,李倩与丈夫(英国人)在英国登记结婚。虽然在英国领了证,李倩国内户籍上的婚姻状况并未更改,仍旧是“未婚”。下个月,小两口打算回中国探亲。
刘阿姨说:“女婿要办中国签证,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女儿要我把户籍上的婚姻状况改成‘已婚’后,将扫描件发给她。”一开始,刘阿姨以为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没想到来来回回“折腾”了近一个月。一个月前,刘阿姨咨询派出所工作人员后,带上户口本和女儿的结婚证扫描件去芙蓉北路派出所户籍室更改信息,但是这一趟却无功而返。
当刘阿姨拿出英文版结婚证时,工作人员看不懂,让她找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除了缺少结婚证的翻译件,因李倩未到现场,根据规定,刘阿姨还需提供女儿的委托书,并填写户籍信息变更表。
刘阿姨说,几经周转没有找到合适的翻译公司,她寻思让自己的工作单位开证明材料代替翻译件。“去年,我去英国参加了女儿的婚礼,曾经向单位打过报告。”刘阿姨说,当她带着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扫描件、女儿的委托书和填写完成的变更表再次到派出所时,仍然无功而返。
这一次,问题出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上。“工作人员说材料上没有写明我女儿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刘阿姨告诉记者,证明材料的信息模糊导致派出所工作人员无法确认身份信息,婚姻状况变更自然无法完成。
28日下午,刘阿姨带齐材料,终于在派出所的户籍室领取到了女儿新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婚姻状况一栏更改为“已婚”。
回应
材料为外文应附加中文译本
“处理在国外结婚更改国内户籍婚姻状况信息,是派出所这么多年来遇见的第一例。”户籍室工作人员唐女士说,刘阿姨之所以来派出所四趟才办下信息变更,主要原因在于材料不全。
根据《长沙市常驻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凭证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加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并由翻译人员签名,加盖翻译机构印章。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雅琪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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