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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颁发全县首张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

来源:红网 作者:黄建军 徐艳 编辑:于佳丽 实习生 张格 2016-12-01 16: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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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证现场

  红网宁远县分站12月1日讯(通讯员 黄建军 徐艳)12月1日是全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推广第一天。当日,湖南省宁远县市监局在城南分局办证大厅现场为个体工商户房培湘颁发全县首张“两证整合”营业执照,这标志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在宁远县全面实施。

  宁远县市监局局长彭盛辉介绍,“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是将个体工商户登记由原来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时的依次申请,改为一次申请,由市场主体登记部门受理申请核准后,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后,申请人在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市场主体登记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档案互认。

  “两证整合”后,宁远县个体工商户登记将实现公开办理、限时办理、透明办理,条件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为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的意愿,“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不设过渡期,对于今年12月1日之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因未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而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登记机关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暂没有换照意愿的,不实行强制换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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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建军 徐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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