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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要求乡镇(街道)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

来源:红网 作者:颜宇东 唐雪雯 编辑:康晓乔 2016-12-05 10: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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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2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颜宇东 实习生 唐雪雯)如果想申请医疗救助、就业救助或住房救助,该分别找哪一个部门来完成?12月4日,记者从长沙市民政局了解到,各类社会救助拟将在乡镇(街道)设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属于民政的事务直接在窗口办理,民政以外其他部门的事务将转交给相应部门去办理。

  长沙市为进一步整合各项社会救助资源,减少社会救助“碎片化”,确保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社会救助职责,并确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按照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有条件的区县(市)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统一挂牌。这一服务窗口涉及到民政、综治、教育、住建、公安、司法、人社、卫计、城管、住保、残联等相关社会救助单位。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救助项目,由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予以办理;住房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残疾人救助、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救助等救助申请项目,由窗口工作人员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办理,或转交给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能提供更为专业化、个性化服务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属于县级或县级以上单位受理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教育救助等救助申请项目,要向申请人提供政策解答、办事指引等服务,告知申请人受理机构。

  长沙市明确,对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地方政府和单位负责人,以及在社会救助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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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宇东 唐雪雯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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