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北塔区分站12月9日讯(通讯员 刘盛育 朱志艳 贺蓓蕾)12月6日,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召开北塔区社区矫正人员警示教育大会。会议上,该区司法局、公安分局对社区矫正人员刘某依法执行收监并顺利移交娄底监狱,这是北塔区实施首例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的案件。
罪犯刘某,男,1992年出生,住北塔区茶元头乡刘黑村。2010年因犯盗窃罪被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后于2015年8月经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自2015年8月19日至2018年5月11日止。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5日在北塔区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
2016年10月5日,罪犯刘某在邵阳学院后街一民房二楼因毒瘾发作将其奶奶推倒在地,并用刀威胁要将家人杀死。随后,群众报警。公安民警将涉嫌吸毒的刘某志传唤至派出所,经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吸毒,被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并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三年。
社区矫正人员刘某在假释考验期内再次违反法律法规,不思悔改。北塔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对刘某撤销假释,执行原判刑罚。
该案的成功办理,提升了该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震慑了部分社区矫正人员的侥幸心理,是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的有益探索和实践。
来源:红网
作者:刘盛育 朱志艳 贺蓓蕾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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