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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法行政“双先”】罗功本:为当事人多跑腿的公证员

来源:红网 作者:叶琴 编辑:康晓乔 2016-12-09 07:14:0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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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他们是一些平凡的集体和个人,他们战斗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信念——“忠诚、为民、崇法、担当”,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湖南司法行政人”。为大力挖掘、宣传第七届湖南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忠实践行湖南司法行政精神,省司法厅联合红网推出【湖南司法行政“双先”】系列报道,全面展示湖南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显著成效和良好形象。

罗功本与公证申请人沟通。

小额存款继承与保管文书

小额存款继承与保管公证文书。

  时刻新闻记者 叶琴 益阳报道

  作为一名公证员,他潜心学习,研究法律,有着较强法律功底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他大胆创新,在省内率先对小额存款继承推行继承及保管资格公证,年惠及民众近千人次。他积极探索化解医疗纠纷新举措、新路子,成功化解重大医疗纠纷78起,处理信访积案3起。他就是追求公正、为民的司法行政工作者,湖南益阳市银鑫公证处主任罗功本。

  “创新”,湖南省内率先破局小额存款继承公证

  “小额存款继承公证兑现难”“小额取款公证代价大”这类新闻标题,从2012年开始在益阳当地的新闻中就再也看不到了。因为在益阳,有一种公证叫小额存款继承保管公证,而这一模式的创立者就是罗功本。

  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这样的事例:在银行有存款的配偶或父母过世,不知道该存款的取款密码,部分继承人希望通过公证取出存款,受限于“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到场”这一规定,不能办理继承公证。

  “数额不大,但当事人可能有急用,情绪激动甚至与公证人员发生争执,误解公证机关是故意刁难,其实公证人员只是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办事。”罗功本说这是他创立小额存款继承保管公证的原因。

  罗功本深知公证行业在依法办事上的严谨性,但从事过律师行业的经历给了他莫大的帮助。他研读法律分析出:根据《物权法》第96条、《继承法》第24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每个继承人均可主张保管遗产,申请人只是通过公证表示继承保管资格,将银行保管变更为某继承人保管。

  公证处仅对此保管行为予以公证,既能合乎法律规定还能解决老百姓的问题。

  为满足此项公证程序,罗功本创造性地设计了小额存款继承保管公证的询问笔录、告知书、承诺书和公证文书格式,在益阳率先推出对小额存款实行继承保管公证制度。

  然而,当事人拿着银鑫公证处开具的小额存款继承保管公证文书来到银行时,遇到了阻力。“银行对我们开的公证书不认可,还说我们办这个存在程序瑕疵与错误。”罗功本只能一家家银行去沟通,与银行的法律顾问辩论,力争该公证书的合法性,“有的银行硬是跑了3趟才谈成”。

  当初的一番奔波都是值得的,小额存款继承保管公证在益阳推行4年多,益阳市区内各大银行对该公证都予以认可,每年有近百名当事人为此受益,也实现了罗功本“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快捷便利的公证法律服务”的宗旨与要求。

  “站在法律的角度‘小额存款继承保管公证’的操作流程是站得住脚的。第一,它是符合《继承法》第24条与《物权法》第96条规定‘继承保管’这一解释的;第二,金额在5万元以下,降低了金融风险;第三,公证文书上写明了继承保管的义务,当事人签署了承诺书,在公证处存档管理;第四,经过这4年来的实践,确实是给老百姓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提高了公证处的办事效率。”罗功本自豪地说,“今年2月份,中国公证协会发布《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与做法跟我们很相似,我们的名称甚至更规范。”

  “合作”,牵手民政部门建立婚姻信息分享机制

  在国内要证明个人的出生、死亡、婚姻情况,一纸出生证、死亡证、结婚证就足够了;但若是出国,这些证明必须办理公证。在国外,只有公证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书才有证明力。

  2015年9月民政部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不再出具婚姻登记证明。这也给需要办证的群众造成了诸多不便,因为办理贷款、买房、购车甚至找工作都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不能开证明,不如办个婚姻情况公证书。”很多人抱着这样的想法找上公证处。

  罗功本与益阳市多个民政部门多方沟通,2015年10月,益阳市银鑫公证处与市区内各民政局建立了婚姻登记信息电话核实机制,通过专线电话完成婚姻信息核对工作。罗功本让银鑫公证处与民政牵手合作迈出了第一步。

  电话核实机制可能会产生差错,且只能查询益阳市内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情况。为解决这两大弊端,罗功本多次与民政部门沟通,希望加深合作,解决这两大问题。经过一年多努力,2016年9月,民政局与银鑫公证处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分享机制。

  在婚姻信息分享机制下,公证人员通过益阳赫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专网,登录湖南省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能直接、准确地完成婚姻信息核对工作,大大提高了公证处关于婚姻信息公证的办理效率和准确率,且能查询到湖南省内的所有婚姻信息。“与民政部门的信息分享机制才实行2个多月,已经查询核实婚姻信息60余条”。罗功本向记者介绍。

  “跨界”,医学法律“双料专家”调处医疗纠纷

  说起自己的职业生涯,罗功本透露“我是学医出身的。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代理了不少案件,后来机缘巧合到了公证机构任职。”多年的律师经验让罗功本在处理公证工作的法律问题上游刃有余,正因为具备医学和法律的专业知识,让罗功本成为从公证到调解的“跨界专家”。

  近年来,医患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2014年,作为医学、法律两方面的专家,罗功本受命筹建一家解决医患纠纷的第三方机构——益阳市医疗纠纷调解人民委员会(简称为益阳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

  “调解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首先应该对医学和法律都有所了解,有医学知识就能知道治疗过程中诊断治疗是否有问题,有法律知识才能分清是否有过错以及责任大小。”所以碰上复杂难以调解的纠纷时,罗功本都是调解主力,由他来将医疗问题、法律问题逐一理清楚。

  当被问到会不会因为当事人不愿意出医疗事故鉴定费陷入僵局时,罗功本笑称“我们这里是‘一条龙’式医疗矛盾化解中心:法律咨询、医疗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保险理赔都可以在我们这里办好,而且都是免费的。”如此高效便民的方式使得医疗中心成立短短两年来,共受理医疗调解案件163件,其中调处成功139起,达成患者诉求赔偿金额约2798万元。“医调中心能够取得现有的成绩,罗主任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现任医调中心主任陈民这样评价。

  担任公证处主任的同时兼职医疗调解,工作压力可想而知。说到放松方式,罗功本似乎有些无奈,“钓鱼是我的一个小爱好,现在不敢去了,钓鱼的地方一般离市区远,刚坐下一会,就有医院打电话请我过去调解,时间上赶不及。”言语中透露出时刻为医疗调解待命的使命感。成功调处一起医疗纠纷往往需要很多时间与精力,最复杂的案子三名调解员一同调解了11天才达成协议,“累不累?当然累!但是很值得。能够调处成功让调解员倍感欣慰!”

  周宏作为医调中心的一员,评价罗功本时说到:“我们平时都叫他‘本哥’,人如其名,总结来说就是:以仁义道德为本、以工作质量为本、以团结友善为本。医调中心能达到现有水准,离不开本哥的工作要求与队伍建设。”

  罗功本是一位复合型人才。无论是医疗调解还是公证工作,他都全力以赴、尽心尽力,他所领导的益阳市医调中心是益阳市“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他的本职工作单位益阳市银鑫公证处,被评为全国“文明公证处”、全省“公证质量先进单位”和益阳市“服务经济建设先进集体”。他个人曾获得益阳市“经济建设卫士”“维稳先进个人”“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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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琴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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