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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发改委采取积极措施提高价格监测服务质量

来源:红网 作者:布岩 盘周敏 编辑:杨滋 2016-12-15 1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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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蓝山县分站12月15日讯(通讯员 布岩 盘周敏)价格监测工作是《价格法》赋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能,也是价格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是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生产经营者服务、为广大消费者服务的重要保障。近日,蓝山县发改委根据全省价格监测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际,召开委相关人员工作会议,要求价格监测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努力做好价格监测各项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价格监测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对实行监测周报制度的,每周三用终端设备实地采集上报,对实行月报制度的,每月15日10时前上报,如15日遇节假日,则在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天上报;对采集商品品种、规格、等级等,一律按《湖南省主要农副产品工业消费品价格采集技术标准》填报;对采集的价格监测数据要认真复核,不得将以往的价格代替当日的价格上报,杜绝出现迟报、漏报、缺报、错报等现象。

  二是强化和完善价格监测制度。要严格落实湖南省价格监测5项制度,严格按照《湖南省价格监测人员过错追究制度》执行,要建立通报制度,每月把各个监测点的数据上报情况进行通报。

  三是切实加强价格分析预测和预警。每月至少撰写报送2篇监测分析材料,突出重点搞好分析预测;要对影响我县市场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分析预测,如对粮油肉等民生价格、资源产品价格、生产资料价格和房地产价格等领导关心和群众关注的价格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提出预警预测性建议。

  四是积极发布价格监测信息。强化价格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常态信息和警情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和LED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和公共服务平台,适时向社会发布监测信息,引导市场形成理性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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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布岩 盘周敏

编辑: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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