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2月18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卢欣 通讯员 黄亮斌)今天,湖南省环保厅发布11月份全省大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并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监测结果显示,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5%,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5.3%。纳入监测评价的324个江河省控断面中,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319个,Ⅲ类以下水质断面5个。
湘潭市空气质量倒数第一
11月份,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5%,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5.5%,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0%,无重度及以上污染。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最好的三个城市为吉首市、怀化市和永州市,空气质量居倒数一、二、三位的城市分别为湘潭市、常德市和邵阳市。
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与上年同期相比,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下降15.3%。
2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
纳入监测评价的324个江河省控断面中,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319个,Ⅲ类以下水质断面5个;纳入监测评价的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中,Ⅳ类水质断面6个,V类水质断面5个;纳入监测评价的8个洞庭湖区内湖断面,Ⅲ类水质断面3个,Ⅳ类水质断面4个,V类水质断面1个;25个主要市州交界断面中,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23个;60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55个断面水质达到2016年考核目标;东江水库2个断面白廊和头山分别为Ⅱ类和I类水质。
全省29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
来源:红网
作者:卢欣 黄亮斌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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