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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持有、私藏弹药案

来源:红网 作者:骆柳旺 编辑:杨滋 2016-12-19 08: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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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蓝山县分站12月18日讯(通讯员 骆柳旺)近日,蓝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与楠市派出所联手破获一起非法持有、私藏弹药案,缴获气枪铅弹4237发,为蓝山县的收缴整治枪爆物品专项行动再添战果。

  近日有人举报,在蓝山县楠市镇市场附近有人非法出售气枪子弹。12月15日上午,禁毒大队与楠市派出所强强联手、果断出击,对位于本县楠市镇楠市市场附近的“军仔商行”依法进行搜查,在该商行阁楼处搜出气枪铅弹70盒。经清点,铅弹总共为4237发。

  经初步查证:该“军仔商行”业主梁某军(男,1968生,本县楠市镇人)于2009年在宁远县从他人手中购买了气枪铅弹80余盒,除部分被自己打鸟等使用消耗外,其余的70盒铅弹没能妥善处理,而是私自藏匿于家中,直至案发。

  殊不知,梁某军的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8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持有、私藏弹药罪,从而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目前,梁某军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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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骆柳旺

编辑: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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