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昭山示范区分站12月21日讯(通讯员 周翔)根据湖南省湘潭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缓解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医疗费用负担重的问题,进一步做好昭山示范区医疗救助工作,昭山示范区积极开展了低保五保对象住院救助工作。
住院救助的范围和标准为: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患普通疾病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不低于60%的比例救助,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在县级以上或异地就医的按不低于50%的比例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不低于5000元。农村五保户在县、乡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在获得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剩余的基本医疗费用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解决。
昭山示范区2016年共有66人次农村五保老人享受到免费住院的优待政策,住院全免费用 22.5888万元,城乡低保户住院救助63人次,减免费用10.9277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周翔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唐韵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