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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租车经营权元旦起无偿使用

来源:红网 作者:肖洋桂 编辑:康晓乔 2016-12-23 09: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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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2月2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肖洋桂)12月22日,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包括网约车管理内容在内,湖南省级层面深化出租汽车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各城市的细则将于近期陆续出台。2017年1月1日起,湖南将取消对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局、省公安厅等7部门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交通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说,对于传统巡游出租车,实施意见要求,改革巡游车经营权管理制度,一律实行无偿使用。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得再实行无期限制,具体期限由各城市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各城市出租汽车新增运力和到期续牌的,一律实行无偿使用。现有出租车经营权已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有偿使用费。同时,在2017年3月31日前建立并实施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通知对网约车提出框架性规定。网约车许可条件是: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装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取得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的记录。网约车具体的许可条件,由各地政府具体确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未达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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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洋桂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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