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常德12月27日讯(潇湘晨报讯记者 刘双 通讯员 刘扬)把她支付宝里的余额共计3万多元转走了。近日,因犯盗窃,杨东(均为化名)被澧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4月8日,赵玲发现手机没电了,便随手拿给男友杨东去帮忙充电。次日早晨,她准备打开手机支付宝对账时,发现所有余额不见了。查询后才发现,凌晨时她的支付宝有多笔转账记录,共计31520元,都被转到了男友杨东的支付宝上。随后,她找到男友,但对方一直不肯归还钱。
法院审理认为,杨东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刘扬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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