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2月30日讯(记者 刘怡斌)12月30日,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16年学术年会在中南大学法学院召开。会议全面探讨湖南省湿地保护、流域(区域)治理、生态保护补偿等领域存在的现实问题及理论和实践创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开幕式之前举行了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任命秘书长、副秘书长和专业委员会委员人选。
中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新平主持开幕式,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蒋建湘致欢迎辞,湖南省环境资源法学会会长李爱年作工作报告,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周小华讲话。
会议围绕当前地方环保立法面临的主要问题、洞庭湖区湿地保护法律问题、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法律问题、“生态红线”之内涵与外延、湖南跨区域环境司法治理新模式等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在自由发言阶段,参会人员就会议主题进行自由探讨。
闭幕式由中南大学法学院颜运秋教授主持。研究会新任会长李爱年教授表示,研究会将为绿色湖南、法治湖南作出更大贡献。
研究会成立六年来,在理论研究、服务社会、国内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在省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在理论研究方面,研究会会员承担了环境、资源、能源等方面的国家、部省级的重要课题100余项,科研经费超过1000万元;在服务社会方面,研究会及会员单位积极承担国家和地方委托的各类研究和实践项目近200项,有关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获得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并被采纳,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
会议由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由中南大学法学院承办。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编辑:陈佳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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