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月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罗雅琪)日前,省环保厅、省文明办、省志工办、团省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广泛组织湖南省环保志愿者开展保护湘江“绿色卫士”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环保志愿者保护湘江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提出相关建议。
“绿色卫士”是由省人民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以湘江流域8个市为单位,招募志愿者为“一号重点工程”提供监督举报、宣传发动、记录传播等一系列志愿服务的项目。对一条河流开展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在全国首开先河,开启了环保湖南模式。
根据《意见》,未来三年,围绕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7大目标,“绿色卫士”将开展“湘江守望者”行动,在湘江干、支流重点江段,一级水源保护区水源地选择守望点,发现非法排污口,观察和记录湘江水环境质量,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在湘江干、支流沿线,对污染防治重点企业、涉重企业、涉危企业的排污口开展重点监督守望;对所有应关闭、取缔、搬迁而未按要求执行或仍在自行生产运行的企业进行监督举报。
在调整绿色卫士环保志愿者队伍方面,《意见》提出,公开招聘一批较高素质的绿色卫士环保志愿者(总数量仍然控制200名)并组成团队,每一个团队要求有3名以上省联合办注册绿色卫士,绿色卫士以团队为单位开展活动,由省绿色卫士联合办公室与各市州联合办公室实行双重管理。
此外,《意见》建议开展“绿色传播者”行动,组织开展环保知识宣传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四进”活动;针对湘江流域城镇垃圾处置、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治理等问题,策划实施专门项目;采取“有奖举报”“以奖代补”的模式,促进公众广泛参与湘江保护和治理等。同时,计划拍摄3-5部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片。
在“绿色卫士”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期间,环保志愿者共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达3165次,经查证属实的有1172件,相关部门根据志愿者的举报责令停产关闭67家污染企业,实施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320家。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雅琪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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