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郴州市苏仙区法院查封财产 促判决执行

来源:红网 作者:王晶 李志平 编辑:刘惟烜 2017-01-03 09:44:36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郴州分站1月3日讯(郴州日报通讯员 王晶 李志平)经过漫长的等待,湖南某炭素厂500余名原厂职工终于拿到了法院生效判决,然而,这500多名下岗职工仍未拿到他们应得的工资和补偿,于是向法院申请执行。2016年12月27日上午,寒风凛冽,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湖南某炭素有限公司,依法强制查封该公司电机成品、液压机等,以此促使该公司尽快履行生效判决。

  湖南某炭素厂系湖南省国有企业,2007年5月25日,该厂依法实施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2011年3月22日,刘某通过拍卖程序取得了该厂土地使用权、整体破产财产,随后,刘某接收该企业,企业改为湖南某炭素有限公司。在企业破产后的清算期间,原湖南某炭素厂的500多名下岗职工被安排到湖南某炭素有限公司继续工作,工资由该公司发放。之后,有部分职工在湖南某炭素有限公司工作,有的退休或者提前离职。2014年,因为破产期间该厂职工的经济补偿问题,湖南某炭素有限公司与某炭素厂原厂职工500余人分别站在了被告原告席上。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湖南某炭素有限公司支付原厂500余名职工长假生活费、出勤奖、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计3821475元。

  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年关将至,500余名下岗职工想尽快结束这场等待,拿到他们应得的工资和补偿,安心过个年。2016年12月初,500余名职工向苏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久,苏仙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得到消息,湖南某炭素有限公司厂房内存放着大量电机等成品、半成品,价值不菲。于是,为了避免该厂提前转移财产,2016年12月27日,执行局干警立马来到该公司,查封了其厂房内存放的电机成品、液压机等。

  “查封是为了促使湖南某炭素有限公司履行生效判决,如果该公司仍然拒绝履行,接下来,我们将对查封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以尽快帮助你们拿到工资和补偿。”查封后,执行法官对职工代表说道。职工代表纷纷表示相信法院会公平公正帮助他们解决多年的困扰。

来源:红网

作者:王晶 李志平

编辑:刘惟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7/01/03/983019.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