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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严厉打击环境类违法犯罪 1786家企业被查处

来源:红网 作者:卢欣 编辑:陈雪骅 2017-01-04 21: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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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4日,湖南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召开“湖南省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全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工作情况。

  红网长沙1月4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卢欣)今天下午,湖南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召开“湖南省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6年全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工作情况。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541起,刑事拘留127人;全省环保系统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786家,对107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对541家企业实施停产处罚,关闭企业974家。

  去年刑事拘留127人移交起诉842人

  王某、田某、滕某等五人在怀化市花桥镇杰达瓷业有限公司厂房内秘密开设土法炼汞作坊,共非法加工朱砂200多吨。该作坊含汞废气直接排放,超标1920倍,含汞废渣随意倾倒,严重污染环境。

  9月13日,该案由中方县环保局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月12日该案被公安部督办,是2016年湖南省公安机关侦办的唯一一起大气环境污染案件。

  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谭和平介绍,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541起,移送起诉842人。其中立污染环境刑事案件51起,较2015年同比增长219%;刑事拘留127人,同比增长210%;批准逮捕46人,同比增长171%;移送起诉113人,同比增长113%。受理环境主管部门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79起,较2015年同比增长33%;行政拘留176人,同比增长50%。2016年办理的污染环境刑事案件数超过前三年总和。

  各级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全部建成

  2015年6月24日,湖南省公安厅驻湖南省环保厅工作联络室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湖南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打击环境犯罪方面迈出坚实一步。

  2016年以来,湖南省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进一步优化理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省、市、县三级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全部建成,特别是省公安厅驻环保厅工作联络室建立了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成为湖南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最重要的工作平台和载体。

  湖南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立介绍,在案件查处中,公安、环保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公安部门通过采取提前介入、现场控制、调查取证等强力手段,对重点企业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精准打击。

  在环保部、公安部组织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全省精密部署,召开省、市、县三级环保、公安机关专项培训会议,就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的多个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对74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移送行政拘留 43 人;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3起,得到了公安部、环保部的高度肯定。

  “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已成新常态

  2016年12月15日,湖南益阳市环保局对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行为按当月排污费四倍,处241万罚款。这是自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益阳开出的最大一张环保罚单。

  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二年,全省环保系统以其为契机,突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以及重点流域区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786家,对18家企业实施了按日计罚;对107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对541家企业实施停产处罚,关闭企业974家。

  谢立介绍,2016年,湖南省相继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追责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全省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立案数量,都取得历史性突破,落实国家“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已经成为新常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修订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新增了追究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环评机构及其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的刑事责任;完善了涉危险废物案件的处理规则、合理区分重金属污染的定罪标准及具体范围,细化了定罪量刑的标准,降低了追究排污者污染环境刑事责任的门槛。

  谢立表示,全省环保系统将以“新司法解释”实施为契机,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以最严格的法律实施,努力提升全省环境质量的改善,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做出贡献。

来源:红网

作者:卢欣

编辑:陈雪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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