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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年度环境工作报告”

来源:红网 作者:李卉 编辑:刘惟烜 2017-01-04 1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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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分站1月4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李卉)1月3日,湖南省株洲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预备会议,通过了大会议程。在以往的人民代表大会上,要提交给代表进行审议的报告一共有6个,分别为:市政府工作报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一年度计划草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下一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而今年是7个,新增了株洲市“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为 “环境工作报告”)。

  就“环境工作报告”首次进入人民代表大会的背景、目的、意义等相关问题,记者3日专访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敏。

  1、记者:“环境工作报告”进入“两会”的原因与背景?

  王建敏:“环境工作报告”纳入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进行审议,这是开全省乃至全国先河的举措。株洲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基于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法律有要求:2015年1月1号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二是中央有精神。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绿色理念在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三是市委有部署。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上在对未来五年的部署中,突出了绿色引领,建设生态宜居新家园的要求。四是群众有期待。在不断发展的今天,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了,他们希望看见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作为人民政府有责任有义务竭尽全力去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好环境的期待。

  除了这次“两会”的书面报告以外,在今年6月,市人民政府也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过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记者:您认为“环境工作报告”进入“两会”,对于株洲市环保工作的推进释放了哪些积极信号?

  王建敏:我认为这一举措有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表明了市委、人大、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已经提升到了一个更高层次。二是群众监督政府履行环境责任有了新途径。三是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社会的努力下,株洲环境一定会越来越好。天,会更蓝;水,会更清;地,会更绿;家园,会更宜居。

  3、记者:在环境保护方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如何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王建敏:在《新环保法》实施之前,人大主要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等方式来监督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如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就对《新环保法》的实施情况开展了综合执法检查,就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审议意见书》,市人民政府积极开展整改工作,促进了株洲市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其中空气质量的改善、水质量的改善两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市环保局:环保审批告别“橡皮图章”

  “环境工作报告”首次进入人民代表大会议程, 市环保局局长章文才认为,这对环保工作者来说,既是压力,又是动力。

  章文才认为,这些可以充分证明,靠损害生态环境谋取政绩而不被追究责任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企业只污染不治理、只赚钱不负责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环保审批作为橡皮图章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环保部门一定会按照法律的授权、人民的意愿、党和政府的部署,对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痛打“落水狗”,对环保失职行为采取“高压势”态度,严格追责问责;同时,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保障公众环境信息知情权、环保工作监督权,尽快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共谋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使环境质量一年比一年好。

来源:红网

作者:李卉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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