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张书)长沙、湘潭的纳税人以后只要带身份证就可进行办税。1月4日,潇湘晨报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即日起在长沙、湘潭推行实名办税。
“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以及由其授权指定的办税人员(包括税务代理人)的涉税身份进行确认的制度。税务机关根据办税人员提供的有效个人身份证明,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为其办理涉税事项。
长沙市实名办税,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过渡阶段,未携带身份证件或者未办理信息采集的办税人员,仅受理办税人员当日事项;4月1日起为全面实施阶段,所有办税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实名信息登记后,才能办理涉税事项。湘潭市实名办税,2017年1月3日至6月30日为过渡期,7月1日起全面推行实名办税。
记者从省国税局了解到,2017年全省将会逐步推开实名办税。
来源:红网
作者:陈张书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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