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湘潭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四年工作综述:不忘初心 践行使命

来源:红网 作者:高雅 李伟 编辑:刘惟烜 2017-01-06 09:22:16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湘潭分站1月6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高雅 通讯员 李伟)召开常委会会议30次,主任会议53次,开展计划和预算监督31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1个,贯彻落实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22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12次、专题调研28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6人次,组织31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上进行宪法宣誓……这一组组数字的背后,折射出湖南省湘潭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与知责奋进的丰硕成果。

  四年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承载着全市人民的殷切期盼,肩负着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在中共湘潭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仅让地方立法工作实现良好开局,还充分发挥了代表主体作用,用心、用行、用情在推动湘潭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作出了积极贡献。

  关键词:地方立法

  “从3月1日起,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到人或单位,乱扔槟榔渣、纸屑、烟蒂等,将被罚款……”2016年12月27日,湘潭日报、湘潭在线全文刊登了湘潭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内容,在市民中引起了热议。

  2015年,新修正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可以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行使地方立法权,开启了市级人大立法工作的新征程。在市委高度重视下,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扎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经过努力,湘潭市成为全省首批可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市。

  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从制定规划、夯实基础、建立机制、保证质量四个方面下功夫,制定了立法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起草了《湘潭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出台了立法论证工作规定、立法项目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建立了立法咨询专家库;确定了首批立法基层联系点,畅通了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积极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地方立法研习班,邀请专家开展地方立法知识培训,加强立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夯实了立法工作基础。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首部地方性法规必须保证质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将湘潭市首部地方性法规确定为《条例》。经过多次调研,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赴外地学习先进经验,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意见后,多易其稿,最终形成《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三审后在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并于2016年底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17年3月1日开始施行。该条例将为湘潭市加强城市管理、建设精美湘潭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关键词:监督职责

  依法行使好监督权是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四年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在经济工作、民生保障、预算执行、法律实施、依法行政、司法等6个方面做了重点监督。

  2014年10月,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一批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得以取消或下放,审批流程得以优化,收费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该中心运行2年多来,不断推出的服务和不断优化的事项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这一好评的背后,离不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默默付出。2013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行政审批和收费工作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集中评议。此次评议形成了1个综合报告和6个专题报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湘潭市行政审批和收费的基本情况,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组建市级政务服务中心、改革行政审批流程、全面清查行政收费缓减免情况等意见和建议,并连续两年督促市人民政府认真整改,将评议工作成果落到了实处。

  2016年上半年,为进一步规范园区管理,促进园区转型提质加快发展,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安排,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对湘潭市园区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目前,市政府已依法依规将119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园区,一批建设领域的历史遗留问题正得到妥善解决。

  此外,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还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推动了淘汰高污染落后产能、道路和工地扬尘防治等重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湘潭市的环境质量;通过对重点片区控制性详规优化、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后续管理、窑湾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整治等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调查视察,督促市人民政府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提升了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通过督办《关于湘潭市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城市的议案》,完善了公共健身场地和设施,促进了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通过对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视察调查,督促市人民政府启动3个市级特色小城镇的建设,推动了湘潭市特色小城镇的发展……

  四年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还全面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并加强了法律实施监督。从2015年开始,市直170家预算单位的预算全部上代表大会审查。强化“同级审”监督,连续四年对“同级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在常委会上进行票决,有力推动了问题的解决。分别对农业法、禁毒法、食品安全法等15部法律法规在湘潭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有关专门委员会先后对残疾人保障法、殡葬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26部法律法规在湘潭市的实施情况开展了调研,并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建立了“问题和建议清单”制度和交办意见落实情况票决制度,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关键词:人民代表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对第585件《关于缓解湘潭市河西城区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邀请提出该建议的领衔代表和长期关注该问题的代表全程参加,两次进行集中视察,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也开展了河西交通路网的调研,督促政府加快路网建设。

  四年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服务为本”的意识,全面落实新修改的《代表法》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代表工作的新要求,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代表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在不断的探索中,代表履职平台建设逐步完善,全市83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建立代表履职建议办理网络平台,实现了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网络化;健全“双联”制度,拓展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

  四年来,代表大会共立议案1件,收到代表建议2339件。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常委会出台和修订了《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办法》等6项制度,建立了分管副主任带队、各委室共同参与、分线集中督办的大督办机制和办理情况电话回访制度。代表们提出的开通城乡公交、取消莲城大桥收费、优化公交路线、加快棚户区改造等一批群众关注的建议和意见,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此外,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950余人次,开展代表小组集中视察和约见活动45次,完成调研报告122个,推动了人民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的解决。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96人次,有效地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常委会还于2015年组织开展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活动,对其履职情况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进一步强化了代表们的履职意识。

  关键词:队伍建设

  2016年6月2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两学一做”学习心得体会交流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交流会上,来自市人大常委会机关15个党支部的15名党员代表,围绕“两学一做”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谈心得和感悟。此外,2016年人大常委会还结合“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和建党95周年,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如参加全市纪念建党95周年“颂歌献给党”大型合唱比赛,获得三等奖;开展“党在心中”入党誓词硬笔书法比赛,举行“两学一做”学习心得体会交流活动,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等。

  “打铁还需自身硬。”四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注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不仅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学文件、讲党课,开展小组交流、专题研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还结合工作实际,对以往的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了15项监督工作制度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市委“约法九章”,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纪律红线,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同时,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协调和指导,积极推动文件相关规定的落实。此外,还升级改版湘潭人大网站,开通湘潭人大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回首过去,硕果累累;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在即,让我们满怀信心,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辜负湘潭市人民的重托与厚望,共同谱写“伟人故里、大美湘潭”的新篇章。

来源:红网

作者:高雅 李伟

编辑:刘惟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7/01/06/982104.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