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月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赵晶)1月6日,长沙市政府发布《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办法》,自1月1日起实施。
《办法》要求,企业应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进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员工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企业应为农民工申办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
《办法》明确,企业若有未建立相应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未保存工资支付凭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资金用于非工资性支出等情形,由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给农民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企业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农民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情形,由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
来源:红网
作者:赵晶
编辑:夏君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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