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月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近日,常德津市通报了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药山镇原金盆村村支部书记唐汇芳、原枫树村村委会主任兼会计杨进芝违反财经纪律、工作纪律案。2015年,药山镇原枫树村村民杨某找到原金盆村村支部书记唐汇芳,希望唐汇芳帮助其争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唐汇芳利用职务之便,找到原枫树村村委会主任兼会计杨进芝,伪造相关资料,帮助不符合危房改造资金申报条件的杨某骗取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唐汇芳的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和违反工作纪律错误(违反财经纪律),唐汇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进芝的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失职),杨进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国库。
2、市住建局村镇站站长谭继承违反工作纪律案。2015年,谭继承作为市住建局村镇站站长,负责津市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没有严格把好入户审核关、资料审查关和竣工验收关等,未及时发现药山镇原枫树村村民杨某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条件,致使杨某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谭继承的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失职),谭继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白衣镇原荷花村村支部书记马敬违反法律法规案。2013年7月至2015年3月,马敬在担任白衣镇原荷花村村支部书记期间,在明知自己不符合危房改造资金补助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于2013年将当年的危房改造计划报为自有,并获得当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000元。马敬的行为已构成违反法律法规错误(贪污),马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国库。
4、原保河堤镇荣台村村委会会计施海林违反工作纪律案。2012年至2013年,施海林在担任原保河堤镇荣台村村委会会计期间,负责该村危房改造工作,原任该村村支部书记沈昌告(已死亡,不再给予党纪处分)违规为其姑父唐某申请办理危房改造,施海林身为村委会会计,明知唐某不符合条件,碍于人情,未坚持原则,在相关申报材料上签字证明,致使唐某在2013年领取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施海林的行为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施海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夏君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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