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凤凰县分站1月9日讯(分站特约记者 吴佩志)“感谢你朱律师!我的回乡创业计划有保障了!”1月5日上午,从外地打工回来的腊尔山镇山都村村民吴某,拿着撰写好的《土地租赁合同》,一再感谢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朱建社。这是湖南省凤凰县多措并举构建法律服务新体系的一道生动缩影。
近年来,凤凰县围绕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高寒山区扶贫攻坚试点县,稳步推进“法治凤凰”建设,多层次、多角度构建法律服务工作新体系,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法律服务需求。一是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城区繁华地段,投入资金20万元,临街开设法律服务窗口,成功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咨询来访,提升司法行政形象。二是创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依托模范司法所、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投入资金30万元,相继在六个乡镇创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使农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有效解决法律问题;三是设立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在7个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选派法律骨干进驻坐班,协助处理社区日常事务,开展普法宣传,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援助,解答群众涉法涉诉咨询,缓解和疏导社会矛盾,真正实现“半小时法律服务圈”。
据统计,2016年凤凰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4件,其中刑事案件65件,民事案件69件,接待来人来访3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76人次,代书各种文书189份,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并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培训班上,代表湘西州作典型发言。
来源:红网
作者:吴佩志
编辑: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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