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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2016年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600余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邬艳 编辑:于佳丽 2017-01-13 13: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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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宁乡县分站1月13日讯(分站记者 邬艳)1月11日,记者从湖南省宁乡县社会救助局获悉,2016年,宁乡县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643.27万元,其中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金1560.3万元(含补发提标金74.52万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082.97万元(含兜底1935户、103.99万元)。

  近年来,宁乡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经形成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实现“全员覆盖、标准适宜、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全年全县共保障2476户4140人,月发低保金103.7万元,全年累计发放1560.3万元(含补发提标金74.52万元),月人均补差277.9元/人(含补贴和提标金)。在健全城市居民保障的同时,农村低保政策全面规范。坚持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信息比对和张榜公示等基本制度,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管理体系。全年共保障10883户、22471人,月发低保金310.22万元,全年累计发放4082.97万元(含兜底1935户、103.99万元),月人均补差141.61元。

  不断调整低保政策,是宁乡县有效加大低保助民的有力举措。宁乡县社会救助局通过开展以“城乡一体化(试点)、管理规范化、平台标准化、队伍专业化”为目标的低保创新活动,努力打造“阳光低保”。一是建立了社会救助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标准不断提高。二是在龙田、双江口镇和横市镇望北峰村,积极开展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工作,为低保兜底救助打好基础。三是操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制度不断健全。四是与国税、地税、工商、户政、车管、房产、技监、人社、公积金等部门的配合得到加强,核查手段不断升级,对象界定越来越准确,低保的公信力越来越高。五是各乡镇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站,职责明确、人员到位、运转高效。六是对象有增有减,标准有升有降,动态管理成效显著。城乡低保的规范开展,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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