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月1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王欢)关于如何加强物业管理这个话题,省人大代表彭庆光已连续关注了五年。今年省两会,他提交的建议依然与此有关。
彭庆光说,由于一些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区域产生经营收益,使得业主委员会有了一定的经济收入支配权;业委会利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机会,极易为业委会部分人员谋取私利创造条件;尤其是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出台后,其中规定可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保管使用维修基金,在不受监督的情况下,业委会有可能将维修基金挪作他用。
彭庆光建议,成立业委会时一并成立业主监督委员会,其人员应包括街道、社区的专干及业主代表等,以此给业委会戴上“紧箍咒”,保障业主权益。
彭庆光建议,业主监督委员会列席业委会的所有会议,并拥有建议权;审查所有账目及收支情况,也可指定审计部门对财务账簿等进行审计,对利用职务谋取不当利益的业委会成员提出罢免等,“这些应在小区业主规约中予以明确”。
来源:红网
作者:王欢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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