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告:岳阳开展整治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砂经营活动

来源:红网 编辑:于佳丽 2017-01-20 10:38:09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岳阳分站1月20日讯

  违规参与涉砂经营活动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岳阳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17年1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采砂、运砂、浮吊、砂石码头经营活动(以下简称违规涉砂经营活动)。通过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深入推进违规参与涉砂经营活动整治工作,确保全市涉砂经营活动依法依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重点清理整治范围:湘阴县、汨罗市、岳阳县、平江县、屈原管理区,市水务局、市地方海事局;其他清理整治范围:其他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及中央省驻岳单位。

  二、清理整治对象

  国家公职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下同)、特定关系人,以及辞去公职或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成员(包括市直单位副处级、县市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下同),辞去公职或退休未满两年的其他公职人员。

  三、清理整治内容

  1.国家公职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特定关系人从事或参股(持暗股)进行涉砂经营活动的;

  2.国家公职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其本人服务或管理对象从事的涉砂经营活动中持有干股的;

  3.国家公职人员在其管辖业务范围内利用职务上便利在涉砂经营活动中谋求利益的;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指定、授意、暗示涉砂经营企业或个人使用特定的材料、供应商或检测、检验、评估、代理等中介机构,为本人及其近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

  4.国家公职人员及其近亲属、特定关系人在涉砂经营企业中兼职或兼职取酬,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5.辞去公职或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成员以及辞去公职或退休未满两年的其他公职人员从事或参股(持暗股)进行涉砂经营或者接受涉砂经营企业或个人聘任的;

  6.其他涉砂经营活动。

  四、有关要求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对能如实报告和主动纠正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不如实报告和主动纠正、通过检查发现违规参与涉砂经营活动的,将从重或加重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欢迎广大群众通过电话、信箱和网站等渠道,反映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砂经营行为的问题。重要问题线索经查属实的,将视情况给予举报人1至5万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举报电话:0730-8889295(工作时间)、0730-12388(非工作时间);

  举报网站:巴陵风纪网;

  举报信件寄送地址:岳阳市南湖大道市委四号楼525室市纪委党风政风室,收信人:岳阳市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砂经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414000。

来源:红网

编辑:于佳丽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7/01/20/977790.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