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19日讯(记者 于振宇)记者今天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1月17日,益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李霖(副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霖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霖,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霖在担任益阳市政府党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于振宇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