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不良信用记录可通过“信用湖南”网站查询

来源:红网 作者:梁美兰 编辑:刘飞越 2017-01-24 10:22:18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1月2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梁美兰)公务员懒政怠政、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这样的行为属于失信行为。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政务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征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通过“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公开、发布政务领域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记录。

  同时,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披露期限为3年。

  《办法》规定,将政务领域信用信息的征集、共享、发布和使用活动等纳入对各级各部门的绩效考核范围,采用通报、督查、整改等方式,有效发挥信用监管作用。

  根据“信用湖南”的“政策法规”栏目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大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对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懒政怠政,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平公正、交易违约等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

  那么政府和公务员失信之后面临什么处罚呢?根据《意见》,各级人民政府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   

来源:红网

作者:梁美兰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7/01/24/976711.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