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分站2月6日讯(通讯员 孙晓兰)“周检察官,你真是为民办实事!”“感谢你们检察院为我追回这些钱……”1月17日,在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的退赃会上,几位受害人感激地说道。
2016年12月,大祥区检察院办理一起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盗窃案,经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祝某、王某、赵某、何某均系未成年人,2016年4月至6月期间,祝某、王某等人在邵阳市的多家超市内盗窃香烟百余条,涉案价值约五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赵某是在校学生,在上述多起盗窃案中,赵某参与了两起,何某参与了一起,两人到案后均真诚悔过。承办人本着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的原则,采取“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对未成年嫌疑人赵某、何某等人进行“要成才先成人,成人须守法”的警示教育后又积极与嫌疑人家属沟通,并于2017年1月17日召开退赃大会,由嫌疑人赵某、何某的家属退赔4.5万元给受害人,最终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而赵某、何某也被该院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来源:红网
作者:孙晓兰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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