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田2月6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2月6日,转卖一小包毒品得利20元的苏某,被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
苏某现年30岁,2016年初开始吸毒,同年3月、5月两次因吸毒违法行为,被新田县公安局抓获,处以行政拘留,并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但他不思悔改,继续吸毒。
2016年9月的一天晚上,苏某接到他人欲购买冰毒的电话。苏某想到,自己吸毒开销大,能转卖一点冰毒、得点小利也好,欣然同意。于是,苏某便将100元购入的0.5克冰毒,以120元卖出,从中获利20元。
不久,苏某再次因吸毒被新田警方抓获。苏某主动供述了转卖冰毒获利的违法犯罪事实。苏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新田警方对苏某涉案事实侦查终结后,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苏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向他人销售,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判处苏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6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谢新华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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