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湘潭县成立首家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

来源:红网 作者:莫锦文 任慧 编辑:唐韵 2017-02-07 10:02:08
时刻新闻
—分享—

工作人员(右)为湖南省湘潭县龙佳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颁发了营业执照。

  红网湘潭县分站2月7日讯(分站记者 莫锦文 通讯员 任慧)2月6日,湖南省湘潭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为湘潭县龙佳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颁发了营业执照,标示着湘潭市第一家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湘潭县正式成立。

  该社位于湘潭县排头乡龙佳村,成员出资总额200万元,全村3684亩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折算成股份,统一由合作社经营管理,主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托管服务并组织成员对其拥有的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从事农业生产。

  土地股份合作社坚持农户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农民自愿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按照股份从土地经营收益中获得一定比例分配的合作经营形式,实现了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分红得收益。

  湘潭县作为农业大县,将开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工作的步伐迈在了全市的前列,领导重视,各部门联动,积极帮扶、指导,确保如期完成试点目标任务。

  湘潭县龙佳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将农民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不仅能实现规模化经营,大面积机械化操作,降低成本,而且能结合市场需求发展高效农业,降低风险,提高了土地的规模效益,确保了土地的增值和农民的增收,创新和完善了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机制。

来源:红网

作者:莫锦文 任慧

编辑:唐韵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7/02/07/974602.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