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2月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近日,桃源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纠‘四风’、治陋习”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桃源县文体旅广新局原副局长覃光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反法律法规定案。
覃光胜在担任原桃源县旅游局副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伙骗取国家旅游专项资金6万元,个人实得3万元;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款83086元;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挪用财政化债资金,覃光胜系其他直接责任者。在接受调查期间与他人串通对抗组织审查。2016年12月26日,县纪委给予覃光胜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桃源县科协党组原书记王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法律法规定案。
王磊在担任原桃源县旅游局副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违反组织纪律,在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伙骗取国家旅游专项资金6万元,个人实得3万元;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王磊系主要责任人。在接受调查期间与他人串通对抗组织审查。2016年12月26日,县纪委给予王磊撤销县科协党组书记职务处分。原县旅游局支部书记、局长张志文在组织调查期间如实向组织说清问题,主动退缴了违纪款项,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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