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记者 向帅 实习生 李雨恒 李美莲 长沙报道
开车方便,停车位却难找,如果到了闹市区,有戴着“车辆服务管理员证”的人热心帮你指挥停车,并负责照看,同时收取20元费用,这是不是很省心?
然而,现实却不美好,你以为将车停在了停车场,实则为禁停区域,本以为交了停车费就有专人照看,可结果还是收到交警罚单。这一切,只因遇上了假的收费员。
2月5日,一名自称外地游客的网友投诉称,当天中午12点左右,在黄兴广场与人民西路交会处,一名陌生男子示意他将车停在路边,然后掏出收费证并索取了20元停车费。原以为将车停在了停车场有人照看,便带着家人安心地去逛街,取车时才发现车上多了张罚单。
这处“黑停车场”存在数年之久,是何人在此收费?又是否经有关部门同意?2月8日,潇湘晨报记者对此展开暗访调查。
暗访
禁停区域乱收费,不交钱就刮车
8日上午,黄兴广场西侧人民西路两条辅道,路边有禁止停车的标志,但没有任何停车场标志和收费标准公示牌,只要有车辆路过,就有两名男子上前引导停车收费。上午10点半,两侧路边就违停了35辆车。“步行街附近的停车位实在太难找了,交20块钱图个方便,”车主陈先生说。
上午11点多,记者驱车路过此处,一男子正指挥一辆红色车辆停在路边,另外一名男子急忙上前,示意记者将车停在路边,并帮忙指挥停车。记者对收费提出质疑,这名男子称,“这是社区的停车场,我们有收费证的,每台车停一次收20块钱。”并掏出胸前佩戴的“车辆服务管理员证”。
记者注意到,该证上面写着“长沙市人民西路社区车辆服务管理员证”的字样,收费男子姓张,负责区域为“黄兴广场西段”。
张姓男子表示,“只要交费交警就不会抄牌,我就在这里上班,有问题可以找我。”对于记者提出禁停标志不能停车的质疑,他有些不耐烦,“你怎么那么不放心,有事可以找社区。”
随后,记者支付20块钱并索取发票,张姓男子从一沓纸张中撕出两张,结果却只是收费凭证。他又从口袋里掏出两张定额发票,上面却没有盖章。在记者坚持下,他最终从钱包里拿出两张定额发票,上面发票专用章显示为:湖南湘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离开时,张姓男子拿出一小截粉笔,在车辆轮胎上划一笔后称,“收过费的做记号。”附近一商贩告诉记者,如果有车主没交费,私自占用“车位”,这些“收费员”就会偷偷刮车。
调查
社会闲散人员伪造身份违规收费
为求证这些收费员的身份及“停车场”是否合法,记者欲找“人民西路社区”了解情况,却发现该社区并不存在。随后,记者来到天心区坡子街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多名工作人员也证实,“(辖区)没有人民西路社区。”
“黄兴广场西侧、人民西路北侧属于坡子街社区辖区,而南侧属于登仁桥社区。”工作人员说,所谓收费员是社会闲散人员,利用以前的咪表停车位乱收费。该街道城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街道城管办只负责管理人行道,路面违停行为属于交警部门管辖范围,“我们也不能抓人,不能拿这些人怎么样。”
对于这种乱收费行为,这名工作人员也表示气愤,他建议车主如遇这种情况,“直接拨打110报警。”
附近一名执勤交警说,步行街周边曾有一些咪表停车位,后被取消但路面还留有车位线条,目前该处属于禁停区域,而所谓的收费员是无业人员。他说,交警部门曾联合派出所执法抓过人,但因涉案金额不大,一般都是予以治安处罚、批评教育或联系所属社区加强管理。不过,该团伙为谋取利益,除了换一批人收费外还会逃避执法打击。
长沙市交警支队民警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如果将车没有停在指定位置或停在没有停车标志的地方将受到处罚,违规停车就算交了所谓的停车费还是会面临抄牌。建议车主将车停至正规停车场,如遇违规收费行为应及时报警。
律师观点
行为涉嫌诈骗,车主可报警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说,在没有法律法规允许或授权的情况下,伪造身份私自收取停车费属于诈骗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刘明说,治安处罚案件由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查实其诈骗数额累计超过5000元的,属于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犯罪行为。
“车主若遭遇假冒收费员强制收费可拨打110报警。”刘明律师提醒驾驶员,要注意识别正规和非法停车场。正规停车场有明显的停车场标识和收费标准公示牌,上面标明了投诉方式。另外,收费人员要佩戴统一标识,并出具收费发票。记者向帅
来源:红网
作者:向帅 李雨恒 李美莲
编辑:陈佳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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