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2月1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梁美兰)随意执法、不按程序执法、不文明执法等现象将进一步得到遏止。国务院办公厅2月10日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在21个地方和部门开展“三项制度”试点。湖南入围试点的城市是衡阳。试点工作在2017年底前完成。
《方案》要求,试点单位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当前,从行政执法现状看,一些单位仍存在随意执法、不按程序执法、不文明执法、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存在着执法证据不全、证据不固定等问题,从而引发了一些行政争议。对此,《方案》明确试点要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应当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同时,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实际上,湖南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上已有较深的探索。2016年出台的《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就提出,计划在2017年建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来源:红网
作者:梁美兰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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