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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昔日夫妻闹成仇 法官温情执法化恩仇

来源:红网 作者:许湘杰 杨二锋 李晓丹 编辑:唐韵 2017-02-13 10: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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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泸溪县分站2月13日讯(通讯员 许湘杰 杨二锋 李晓丹)当所有人还沉醉在春节的喜庆中,忙于享受团圆的欢乐时,我们执行法官们却已经奔走在执行一线,为执行工作忙碌着。2月10日下午,被执行人杨凯(化名)与其父杨锋(化名)主动腾出了其所占据的房屋,至此一起经历几番的腾房纠纷终于得以化解。

  被执行人杨凯与申请执行人李芳(化名)原是夫妻关系,几年前,杨凯与李芳二人来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审理判决:杨凯与李芳解除夫妻婚姻关系,两人婚内所购房屋归李芳所有,婚生女归其抚养,杨凯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600元。

  该判决生效后,杨凯并未履行生效文书的判决,一直居住在该房屋中,且未支付其女儿抚养费,女方无奈之下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执行,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其拒绝执行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杨凯以无房居住、要求对方支付房屋折价费为由以及其父杨锋以自己为儿子买房出资20000元为由称其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故而拒绝腾房。

  考虑到该案系一起离婚后财产引发的纠纷,而且被执行人杨凯与其父杨锋现也无其他去处,因此执行法官并未草率作出强制腾房的决定,而是以保民生为出发点,争取和谐结案。执行法官再次找到杨锋、杨凯两父子,耐心细致的做二人思想工作,对杨凯与其父提出的种种法律疑问予以一一解释。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昔日夫妻由开始的意见相左,到达成初步共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杨凯当场支付申请执行人李芳房屋折抵价84200元;杨凯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且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因为被执行人杨凯要赶回浦市取钱,时间又差不多到下午三点钟,中饭都还没吃上的执行法官决定驱车送当事人杨凯赶往浦市取钱,以便此案能够顺利执结。从上午的10点到下午的5点,这七个小时里执行法官人性化执行深深地感动了双方当事人。

来源:红网

作者:许湘杰 杨二锋 李晓丹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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