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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楼身亡男子牵出传销案 衡阳警方刑拘30人

来源:红网 作者:张军 编辑:康晓乔 2017-02-21 13: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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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衡阳2月2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张军)2月17日,湖南衡阳雁峰警方快速反应,3小时内成功破获一传销团伙抢劫、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捣毁传销窝点4个,刑事拘留30人。

  2017年2月17日16时许,雁峰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男子在雁峰区湘江南路52号一居民楼9楼坠亡。接警后,刑侦大队、雁峰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初步判断死亡男子系逃离传销窝点时坠楼身亡。民警判断该伙传销人员均离开现场不久。警方调集警力,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向周边进行盘查,民警短时间就将该窝点内的传销人员王某、黄某全抓获。在专案组民警的强大心理攻势下和铁的证据面前,2名传销人员很快交待了其所在的传销团伙非法拘禁张某福而致其坠楼死亡的犯罪事实,并愿意配合公安机关抓捕其他涉案团伙人员。

  在专案组的统一指挥下,侦查员兵分三路快速出击,分别捣毁位于市石鼓区蒸阳北路十四中学附近、下横街某出租房的传销窝点,共抓获传销人员34名,藏匿在该几处窝点涉嫌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也悉数被抓获,该起传销团伙抢劫、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在3小时内就得以成功破获。

  经查,2016年10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刘某(云南昭通人)为首,以天津天狮公司为幌子,在其的指挥下,组织利用传销团伙头目黄某省、张某义等人,在市石鼓区、雁峰区多个居民楼租房开设传销窝点,利用网上交友软件,以谈恋爱、考察公司业务等为由,先后骗取多人来衡,并将来人控制在传销窝点,采取暴力威胁的方式,逼迫其交出手机等财物,控制其人身自由后,安排传销人员进行“洗脑”,迫使其购买所谓的产品并加入传销组织。

  2017年2月16日,死者张某福(男,1997年2月15日出生,山东省平铺市人,于2017年2月14日乘坐青岛至衡阳的K1136列车到衡阳)被该团伙嫌疑人使用相同的方式骗至市雁峰区湘江南路51-52号901户出租房窝点内,张某福发现是传销窝点后,欲逃离,被刘某组织陈某、颜某伟、孟某庆等10人强行控制,并搜走手机等财物,同时安排易某国、王某对其进行看管,并实施“洗脑”,要求其加入该团伙并购买“产品”,张某福不愿加入。2月17日下午15时,张某福为摆脱控制,趁该窝点传销人员不备,爬窗逃离房间时从9楼摔下致死。

  目前,雁峰公安分局抓获传销人员34人,依法刑事拘留30人,遣散传销人员4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红网

作者:张军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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