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2月2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张书 通讯员 黄绍辉)2月20日,潇湘晨报记者从永州市工商局获悉,近日该局对某超市用冒牌的“富安娜”牌蚕丝被作为促销赠品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冒牌“富安娜”牌蚕丝被、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永州市某超市在开展促销活动中,规定消费者凡购买99元指定商品,就赠送“富安娜”牌蚕丝被一床。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向永州市工商局举报,某超市用于促销活动赠送的“富安娜”牌蚕丝被是假冒该公司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富安娜”牌蚕丝被。永州市工商局查明情况属实,冒牌产品是从江苏省南通市某棉被厂直接进的货。
永州市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某超市在促销活动中,用冒牌“富安娜”牌蚕丝被作赠品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江苏省南通市某棉被厂生产冒牌“富安娜”牌蚕丝被的行为,永州市工商局已经移交当地工商局查处。
来源:红网
作者:陈张书 黄绍辉
编辑:陈佳婕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