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3月1日讯(通讯员 陈皓静)手机被盗,微信里的钱也被悉数卷走,原来是支付密码太简单惹的祸。2月28日,鉴于涉嫌盗窃罪的刘某系初犯,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被盗物品也已追回,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刘某系湘潭县人,在株洲务工,因曾在王某的粉店内帮过几次忙,混了个脸熟。2月12日下午,刘某到王某店内闲聊。晚上7时许,王某店内渐忙,刘某见王某放置于店内楼梯处的手机,临时起意,想据为己有,便趁王某忙碌之际,将手机偷走并关机。
行至株洲火车站附近时,刘某开机查看,发现手机没有锁屏密码,于是登录进入微信查看,见微信钱包内尚有余额,便有了盗用之意。刘某先在王某微信联系人当中随便挑了个人,发微信红包两毛钱,意图试试支付密码。第一次支付失败,第二次他选择“123456”作为支付密码,没想到竟然支付成功了。于是,刘某决定将王某微信钱包内的钱悉数盗出。刘某到火车站附近某超市,以微信支付的方式,跟店老板换取了700元现金。随后,刘某到火车站附近某网吧上网,利用手机微信支付,给自己的QQ充值Q币100余元。
王某于当晚发现手机被盗,2月13日一早补办了手机卡,通过登录微信查看交易记录发现钱被盗了,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2月15日,公安机关在火车站附近某网吧将刘某抓获归案,当场从其身上查获了被盗手机,以及套现出来的部分现金。
来源:红网
作者:陈皓静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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