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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划拨地恢复办理私房转让

来源:红网 作者:刘李 编辑:王娉娉 2017-03-01 10: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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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3月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李)日前,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下发《关于划拨地个人名下住房转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3月1日起,长沙划拨土地上个人房屋转让恢复办理。

  由于历史原因,长沙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上产生了多种房屋产权性质,如房改房、集资房、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棚改安置房、城市拆迁安置房等。2016年,长沙市不动产登记全面实施后,房屋过户与土地过户缺一不可,由于长沙划拨地房屋转让没有相关政策的支持,2016年9月9日起,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暂停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交易。

  《通知》称,自2017年3月1日起,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范畴内,划拨土地上个人名下的私有住房办理转移登记时,暂按不动产计税金额的1%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权性质保留为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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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李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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