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斌)2016年4月14日晚,中南汽车世界小区G6栋,2岁女童站在6楼护窗上,妈妈正在给她喂饭。突然,护窗脱离墙体,女童坠落到地面不幸身亡。事后,女童家人将护窗制作方和相关生产方告上法庭,索赔715521元。
2016年6月28日,一审判决已经出来,长沙县法院认为:根据原、被告的过错程度,女童父母应承担70%的责任,被告护窗制作方赵某夫妻承担30%的责任,即19万多元。法院判决赵某夫妻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到位。
由于觉得对方只负次要责任,不是很合理,女童父亲朱先生决定提起二审,但法院建议他将防盗护窗送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3月3日,记者再次联系上了朱先生。“我找了一家长沙大学的鉴定中心,他们称鉴定不了,一直拖到了现在。”朱先生说,由于找不到鉴定护窗质量的单位,他一直无法提起上诉,“现在花了一大笔律师费,对方(护窗制作方)也走了”。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斌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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