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绥宁县分站3月5日讯(通讯员 向云峰)3月5日,笔者从湖南省绥宁县文明办获悉,绥宁县新增3家省文明(标兵)单位,其中绥宁县民政局、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入选“省文明单位”,绥宁县人民医院入选“省文明标兵单位”。
遂宁县坚持重心下移,深化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集市、文明餐饮示范店创建,使文明创建覆盖面达到100%。遂宁县还以美丽乡村为主题,以“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为目标,加快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遂宁县成功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5个、市级文明系列单位(村)30多个,培育武阳镇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乡镇以及武阳镇雀林村、关峡苗族乡插柳村2个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绥宁县长城大酒店被评为湖南省文明餐饮示范店。
遂宁县将城市公共文明测评体系的测评标准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头抓、各行各业齐动员、家家户户共创建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实施市民素质教育、社会舆论引导、不文明行为惩处、制度规范保障、文明风尚传播等五大工程,形成文明创建“抓日常、促平常、重经常”的工作态势,推动了全县文明创建工作始终保持常态化水平。遂宁县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连续三年排名全市前列,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县城。
来源:红网
作者:向云峰
编辑:杨滋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