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群众举报一原村支书违纪违法 湘乡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肖晔 编辑:王津 2017-03-06 09:22:14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湘乡市分站3月6日讯(分站记者 肖晔)3月4日,记者获悉,湘乡市对当地群众举报的育塅乡原田坪村支部书记吴再新涉嫌非法购买爆炸物品开采矿石、敲诈勒索、雇凶伤人、毁占良田等线索全面开展调查后,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2016年8月3日,接到有关举报吴再新违纪违法的举报信件后,湘乡市纪委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鉴于举报件中有反映吴再新涉嫌违法的问题,9月29日,湘乡市纪委会同公安、国土、林业等部门对有关情况研究会商,并将相关线索进行交办。在初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10月25日,湘乡市纪委决定对吴再新立案审查。11月8日,湘乡市委书记彭瑞林召集会议,对此信访案件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深入核查事实,严格依法依纪、从快从严处置。

  湘乡市纪委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吴再新在任育塅乡田坪村原支部书记期间,存在如下违纪事实:第一,违反组织纪律。未经集体研究决定,将陈虎公路永久修复项目发包给自己实施,不当获取村级集体资金25343元。第二,违反廉洁纪律。在向村上申报公路补偿款收入等事项中,侵占村级集体资金一笔20613元。第三,违反工作纪律。因工作失职,和村主任李某计算错误,造成村集体资金损失42900元。第四,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在吴再新任支部书记期间,田坪村存在设立账外资金1075500元进行账外支出、接受村级收入154462元进行直接支出、违规审批村级集体资金两笔共13568元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吴再新作为田坪村支部书记,对此应负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第五,2005年吴再新因违法被湘乡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应被追究纪律责任。2016年11月18日,经湘乡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再新开除党籍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63513元,对其主动上缴的不当所得25343元退回原资金渠道。

  湘乡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群众举报反映吴再新的违法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查清了主要事实,依法作出了处理。

  湘乡市国土资源局查实,吴再新等人在云盘寨山经营采石场进行开采,属于无证开采行为;田坪村村民委员会擅自平整该村王家湾组集体土地,属于破坏农用地行为,吴再新应负领导责任。湘乡市国土资源局已依法责令吴再新等人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分别处以罚款25000元;责令田坪村村民委员会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十五日内自行改正,恢复土地原状。

  湘乡市林业局查实,吴再新等人在云盘寨山非法破坏林地2.7亩;田坪村村民委员会对木头山原茶场进行推平,非法破坏林地3.9亩,吴再新应负领导责任。湘乡市林业局已依法对吴再新等人处以罚款34000元,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对田坪村村委会处以罚款38600元,责令限期恢复植被。

  经湘乡市公安局调查,没有证据证明吴再新在杨某、左某被砍伤一案中有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发现吴再新有敲诈勒索沪昆高铁项目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吴再新涉嫌强迫交易罪一案,2005年4月湘乡市公安局对其依法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后因其情节显著轻微,湘乡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故有关“吴再新雇凶伤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沪昆高铁项目部,与吴细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未依法处理”的举报不实。对举报反映吴再新涉嫌非法购买爆炸物品的问题,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调查完毕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湘乡市主要负责人表示,湘乡市委、市政府将持之以恒地以实际行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纪律为准绳,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相关问题,绝不姑息任何组织、任何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诚恳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来源:红网

作者:肖晔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7/03/06/966757.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