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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式志愿者”王宏芳:帮助他人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成文杰 编辑:于佳丽 2017-03-07 09: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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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营志愿者们来到芦洪市镇老年福利服务中心。

警营志愿者为老人们提供建议。

王宏芳在敬老院更换灯泡。

  红网永州分站3月7日讯(分站记者 成文杰)3月5日,王宏芳组织湖南省东安县公安局芦洪市派出所民警及专职消防队员等10余名警营志愿者,一起来到芦洪市镇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为老人们送上水果等慰问品,并把福利院内及老人们的房间收拾得井井有条。

  搞完卫生后,志愿者们与老人逐个交谈,了解老人们的生活情况及困难,对老人及其家属遇到的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并提出可行建议,同时还向老人们宣传一些防火、防盗、防骗方面的知识。临走之际,老人们围着志愿者,迟迟舍不得让志愿者们走,一位老人紧握着王宏芳的手说:“现在的警察就是不一样,你们的到来让我们感到特别的温暖、舒心,太感谢你们了。”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诠释,需要一代又一代的人去传承。对我们人民警察来说,帮助他人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王宏芳是东安县公安局警营志愿者服务部的一员,被誉为警营里的“爱心传播大使”。多年来,针对不同需求的困难群众,王宏芳开展了扶贫帮困、法律援助、矛盾调解、便民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用爱心传递着守望相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正能量。

  人民警察爱人民。2012年1月20日晚,新田县气温骤降至0℃以下,一名饮酒过量的男子从10多米高的电站大桥上跳入河中。正在附近执勤的民警王宏芳、肖文超闻讯赶来,在带电的冰河中冒着生命危险,将该轻生男子从离岸20多米水深处救上来。

  王宏芳是烈士母亲的“警营志愿者儿子”。在新田县公安局家属区,住着一位普通而又不平凡的鳏寡老人肖运青。肖老是一位烈士母亲,今年已经70岁了,老伴和女儿横遭车祸去世后,1996年她的儿子在一次严打行动中英勇牺牲,年仅29岁。幸好,肖老的“警营志愿者儿子”王宏芳,给予她无微不至的照顾,让老人在欢笑中安享晚年。王宏芳说:“战友为国家尽忠了,我们就应该为他尽孝!”

  “一些在别人眼里看起来很平凡不起眼的小事,而对于处在危难之中需要帮助的群众来讲,就是天大的事情。我们在帮助他人中,也会收获一份奇迹和感动……”2011年9月19日,王宏芳参与数万网友接力的“中秋寻亲圆梦”公益行动,成功帮助3年前因误上火车而流落广州,又被拐骗做童工的13岁男孩重回父亲怀抱;2012年5月24日晚,王宏芳收到“宝贝回家”志愿者求助,帮助被拐30年的蒋女士寻找亲生父母,经多方努力,一个月后蒋女士在湖南郴州得以与父亲团聚。长期以来,王宏芳在积极完成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休息时间到“宝贝回家”等公益网站帮人寻亲。他用常人难以理解的耐心,一次次地上网查询,与拐骗儿童、失踪人员者的亲属、各地警方联系,反复核查信息。至今,他已成功帮助5名被拐骗、失踪的人员回到家中。

  在工作上,王宏芳骁勇善战,是领导眼中的“全能侦查员”。他长期担当尖刀力量,参与了数百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抓获200余名涉嫌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重大犯罪嫌疑人。从警7年来,王宏芳获得了许多荣誉,2011年度被省公安厅评为“湖南省优秀警营志愿者”,2011年被新田县公安局评为优秀服务队员,2013年度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学雷锋标兵”,2013年被省公安厅记三等功一次,2014年被永州市公安局记三等功一次,2015年被东安县公安局评为“十佳破案能手”“先进个人”,2016年被东安县公安局评为“飓风之星”。

  “群众利益无小事。”王宏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充分展现了新时期的雷锋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引领着和谐警民关系的社会新风尚。

来源:红网

作者:成文杰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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